正蓝旗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实施方案

来源:正蓝旗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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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蓝旗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实施方案

 

为适应城市发展需要,提升正蓝旗消防应急救援能力,结合当前防、灭火任务繁重,消防力量薄弱、人员不足的地区实际,经旗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招聘专职消防员,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平、公开、平等、自愿、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2人,均为男性。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共性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2.具有正蓝旗户籍(落户时间在202011日前); 

  3.年龄条件:要求于199461日至200261日期间出生;

  4.具备高中或同等级以上学历(含技工学校)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曾被行政拘留、有吸毒史、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其它不适合从事专职消防员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考公告 

  在正蓝旗政府门户网、正蓝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工作由正蓝旗应急管理局、正蓝旗消防救援大队共同负责,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正蓝旗消防救援大队三楼,报名时间:202131--320(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期间遇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前,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并在报名表上(自行下载打印)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正蓝旗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退役军人携带退出现役证书原件。 

  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 

  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正蓝旗应急管理局、正蓝旗消防救援大队共同负责,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报名成功的考生,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包括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设最高分(15分),总分最高40分,总分达到24分视为合格,低于合格成绩的予以淘汰。岗位适应性测试有一个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1)的予以淘汰。由正蓝旗人社局监督指导,正蓝旗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凡不参加体能测评以及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2.经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阶段。 

  3.对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或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在规定体能测评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体检与考察、面试及心理测试 

  1.体检 

  (1)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由正蓝旗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未在规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2)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政审及考察 

  政审及考察工作由正蓝旗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其综合素质,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复查,核实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适宜此项特殊工作,本人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形成考察材料,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3.心理测试和面试 

  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不合格。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心理测试和面试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五)确定招聘人员及公示 

  1.经体能测评、体检、政审、心理测试、面试考察结果合格的考生,根据体能测评成绩由高分向低分排列顺序,并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确定拟招聘人员。因体能测评成绩并列超出计划招聘数,根据体能测试项目单项成绩,选单杠引体向上得分高者;若单杠引体向上分数相同,则选“1000米跑得分高者;若单杠引体向上“1000米跑分数均相同,则选原地跳高得分高者;若以上三项分数均相同,则选“10×4往返跑得分高者。确定的拟招聘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所产生的岗位空缺,空缺岗位予以核销。 

  2.将拟招聘人员情况在正蓝旗政府门户网、正蓝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对拟招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由正蓝旗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经领导小组研究,取消招聘人员招聘资格后产生的岗位空缺,不进行补充招聘。 

  (六)报到及岗位培训 

  经公示确定招聘的考生,由正蓝旗应急管理局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将其分派到相应的工作岗位。考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正蓝旗消防救援大队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报到后由正蓝旗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统一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予以退回。 

  五、工资待遇 

  岗位报酬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的工资标准。按照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政策和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单位部分,个人部分自行承担。试用期工资按基本薪资标准发放。 

  六、日常管理 

  (一)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招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进行管理,并严格遵守消防救援队伍的相关规章制度,经岗位培训合格后,与正蓝旗应急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招聘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正蓝旗应急管理局与其续签劳动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七、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招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用人合同,予以辞退。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九、其他 

  (一)考生要认真阅读《简章》中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报考;提醒考生,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诚信填报信息。 

  (二)体能测评标准较高,请伤病和体能差的人员慎重报考。 

  (三)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生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针对此次招聘考试出现专门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致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 附件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

                         附件2:正蓝旗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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