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依法查处破坏草原违规违法行为的通知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3-00012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林业和草原局 | 信息分类:通知 | ||
概述:关于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依法查处破坏草原违规违法行为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3-11-22 00:00:00 | 公开日期:2023-11-24 16:17:3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依法查处破坏草原违规违法行为的通知
来源: 正蓝旗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日期: 2023-11-24 16:17
旗各苏木镇(场) 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伍):
为规范破坏草原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违反草原法律法规案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执法部门严格按照裁量标准依法查处各类破坏草原违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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