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单位: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正蓝旗党政大楼320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9-4222887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法定节日除外)


机构职能

   第一条根据盟委、行署批准的《正蓝旗机构改革方案》和旗委、政府印发的《正蓝旗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旗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旗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旗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旗政府办公室,负责旗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第三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政府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和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安排,协助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负责组织起草、修改、校核、印制、分发以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公文;指导全旗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对以政府和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审核以政府和政府办公室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组织起草政府领导同志的讲话和其他文稿。

  (三)研究旗政府各部门和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请示旗政府的有关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旗政府领导同志研究或审批。

  (四)根据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政府部门间重要问题进行协调。

  (五)协助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

  (六)负责向上级政府办公部门报送重要政务信息;根据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供各类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七)负责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苏木镇(场)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八)督查旗直各部门和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九)承担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拟订政府机关后勤体制改革规划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政府机关事务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全旗政务门户网站(蒙、汉)整体规划、实施、管理及评估;负责全旗政府系统协同办公的规划和实施;负责旗直机关办公用房的调配、管理。

  (十)负责政府各类文件、会议的蒙汉语言文字翻译工作。

  (十一)负责旗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苏木镇(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指导监督全旗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牵头推进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制度改革。

  (十二)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负责政府与驻旗金融机构的业务联系并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配合金融监管机构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全旗金融业的数据统计和情况分析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有效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

  (十三)贯彻执行对外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管理本地区友好城市交往和民间友好交流工作;负责全旗的出国审批等工作,协调全旗的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统筹安排旗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承办旗领导的出访和邀请外国人员来访事宜。

  (十四)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部门管理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十五)统一管理和协调旗政务服务局。

  (十六)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旗政府办公室 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室。负责上级党委、政府、部门文电和各苏木镇(场)、旗直部门请示、报告文件的办理;负责政府、政府办公室文电收发运转、文稿核改、印鉴管理等工作;负责办公室值班安排;负责办公室所有文件资料(包括文字、图表、声像等)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为档案查询工作提供服务。

  (二)秘书二室。负责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安排,协助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负责综合和报告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负责起草政府、政府办公室的各类文件和政府领导同志的各类文稿;负责政府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及会议记录和纪要整理。

  (三)秘书三室。负责全旗政务门户网站(蒙、汉)整体规划、实施、管理及评估;负责全旗政府系统协同办公的规划和实施;负责政务信息采集、整理、传递等工作,向上级政府办公部门报送重要工作信息,为下级机关提供信息服务。

  (四)综合一室。负责全旗的出国审批等工作,协调全旗的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统筹安排旗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承办旗领导的出访和邀请外国人员来访事宜。负责政府与驻旗金融机构的业务联系并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配合金融监管机构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全旗金融业的数据统计和情况分析工作。负责政府、政府办公室的机要保密工作。

  (五)综合二室。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拟订政府机关后勤体制改革规划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政府机关事务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承担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旗直机关办公用房的调配管理工作;负责旗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苏木镇(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指导监督全旗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牵头推进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制度改革。

  (六)督查室。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确定调研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有情况有分析的调研报告;督查政府重要文件会议议定事项及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承办锡盟行署、行署办公室和旗委、政府交办的督查事项,及时向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负责政府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七)财务总务室。负责政府机关固定资产、各类物资和办公室用品的购置、保管、发放等工作;负责政府机关行政经费管理、编制和执行财务计划、现金管理;负责办公室其他事务性工作,为旗政府领导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第五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21 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6名(其中: 1名兼任旗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解释的办理工作由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其调整由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 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正蓝旗党政大楼320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日及双休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9-4222887

  负责人:袁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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