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单位:哈毕日嘎镇

办公地址:正蓝旗207国道与510国道交叉路口东200米 
联系电话:0479-448802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日除外)


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3、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4、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5、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6、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7、加强镇级财务的监督和管理。
  8、指导嘎查村(社区)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嘎查村(社区)民主自治。
  9、制度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10、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内不隶属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1、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哈毕日嘎镇内设机构有6个,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决策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镇人事和财务等日常工作。

  (二)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镇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宗教事务等工作。

  (三)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镇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产业规划发展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镇民政、民族事务、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统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建设管理等工作。

  (六)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镇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负责镇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的预算审校、招投标等工作;综合协调公共卫生、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区规划验收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环境保护、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

  (七)党群服务中心:负责服务党员群众的各类项目、场所有关工作,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办理综合审批便民服务事项;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工作;负责拥军优属、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等工作。

  (八)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以哈毕日嘎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苏木乡镇的行政执法权。承担旗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依法委托的行政执法工作。

  (九)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农、牧、林、水等领域技术服务和推广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为农牧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工作;负责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

   办公地址:正蓝旗207国道与510国道交叉路口东200米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9-4488027

  负责人:党委书记  巴增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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