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文字解读】关于《2025年正蓝旗司法行政工作要点》解读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5-00011 | 发文字号:蓝司发〔2025〕15号 | ||
发文机构:司法局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文字解读】关于《2025年正蓝旗司法行政工作要点》解读 | |||
成文日期:2025-06-13 11:28:50 | 公开日期:2025-06-13 11:27:2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文字解读】关于《2025年正蓝旗司法行政工作要点》解读
一、加强政治建设为统领,固本司法行政强化根基
(一)坚持党的政治建设
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局班子政治建设,通过 “第一议题” 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效落实。加强党组对各单位的全面领导,提升行业党建质量,开展 “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群众教育,凝聚司法行政队伍力量。
(二)强化党建引领作用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作用,提升党员干部政治领悟力、判断力和执行力。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各环节。
(三)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正面引导与分析研判。严格信息发布 “三审” 制度,加强阵地建设,提升舆情应对能力,防范各类风险,维护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安全。
(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落实自治区、盟委、旗委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措施,将其融入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五)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加大干部教育培养力度,建立青年干部 “全链条” 培养机制,加强局、所干部双向交流,盘活干部资源。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选树先进典型,鼓励法治人才参与重点项目,提升法治贡献度。
(六)严抓队伍作风建设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常态化纪律作风教育,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实铁规禁令,改进工作作风。
二、加强统筹协调,永葆法治思想贯穿始终
(七)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旗的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党组学习计划及旗委党校主体班次。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常态化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化法治工作培训轮训,提升法治思维和能力。
(八)抓紧抓实全面依法治旗重点任务
巩固诚信建设工作成效,深化政务、商务、社会、司法公信建设。筹备召开中共正蓝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会议,制发工作要点,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述法质量。开展法治建设督察,发挥督察推动作用,统筹全旗诚信建设工程。
(九)服务保障 “六个行动”
围绕 “助企行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和监督,开展 “嵌入式” 行政执法监督。围绕 “就业促进行动”,排查化解企业用工等矛盾纠纷,强化法律援助服务体系,为农民工、企业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强化风险防范,切实提升维护稳定能力
(十)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坚持新时代 “枫桥经验”,贯彻《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进 “四所一庭”“三调联动” 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升调解工作水平。加强诉源治理,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十一)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持续推进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 “千名干警下基层” 活动,优化人员结构,强化要素保障,提高工作效能,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提质增效。
(十二)持续加强重点人员管控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做好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和心理矫治工作,确保重要时期安全稳定。核查登记安置帮教人员,巩固专项治理成效,加强帮教小组、双列管等工作,提高帮教衔接率、核查率和接送率。
(十三)持续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抓好系统内安全生产、信访问题化解和维稳工作。加强保密知识学习和涉密载体管理,做好系统保密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四、促进依法行政提质增效,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十四)深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完善工作流程,实现案件办理数量和调解和解率上升,降低纠错率、复议后被诉率和败诉率。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参加行政复议听证率达 100%,提升行政复议队伍专业素养。
(十五)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落实国务院和锡林郭勒盟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部署要求,推进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完成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任务,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十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监督检查
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合法性审核备案要求,加强督促检查,提升规范性文件报备意识和质量,保障依法行政。
五、践行法治为民,着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
(十七)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水平
依托涉企服务 “绿色通道”,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资源优势,组织律师开展 “法治体检”“法律进企业” 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十八)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 责任制,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深化 “八五”普法宣传,贯彻自治区法治宣传 “1+8” 模式,打造 “法治乌兰牧骑” 普法品牌,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十九)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依托 “智慧司法” 云平台,推进热线、实体、网络三大平台联动对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边远农牧区法律服务供给,开展 “万名律师进乡村”“百名律师联百校” 活动,实现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加强律师、公证行业规范化建设,落实便民利民举措,推进 “法援 + 法宣”“援调对接” 等工作,开展保护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活动,加大法援案件评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