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25年正蓝旗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5-00008 发文字号:蓝司发〔2025〕15号
发文机构:司法局 信息分类:其他
概述:2025年正蓝旗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成文日期:2025-06-13 11:31:36 公开日期:2025-06-13 11:30:45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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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正蓝旗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来源: 正蓝旗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5-06-13 11:30

2025年正蓝旗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5年,全旗司法行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政治建设为引领,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不断提升法治建设、基层基础建设、重点人群管理,公共法律服务、助力“六个行动”能力建设,高效保障服务好“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弘扬蒙古马精神、闯新路进中游”中心任务,全面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加强政治建设为统领,固本司法行政强化根基

坚持党的政治建设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局班子政治建设,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认真执行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及党组会、局务会议事规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进一步加强党组对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全面领导,提高行业党建质效,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常态化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

(二)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抓好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不断增强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系统党员干部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

(三)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加强正面引导、分析研判和阵地建设,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强化阵地建设,提高舆情应对能力,有效防范处置各类风险。

(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盟委、旗委具体措施,把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融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五)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干部教育培养力度,完善培养体系,建立青年干部“全链条”培养机制,进一步加强局、所干部双向交流,拓宽干部交流渠道,盘活干部资源,在最大范围内选优选强干部。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先进典型,搭建选树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典型作用发挥,鼓励引导法治人才参与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提升法治贡献度。

严抓队伍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不断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加强司法行政系统管党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常态化纪律作风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自觉接受监督,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加强教育管理,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地落实,不断加强和改进作风。

二、加强统筹协调,永葆法治思想贯穿始终

(七)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旗的重要政治任务,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重要法律法规等内容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政府党组学习计划旗委党校(行政学校)主体班次。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持续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深化法治工作全领域、全覆盖培训轮训。

(八)抓紧抓实全面依法治旗重点任务。巩固2024年诚信建设工作成效,持续深化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重点任务落实。筹备召开中共正蓝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会议,制发正蓝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述法质效,积极统筹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职能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正蓝旗建设的生动实践。将诚信建设工程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列入法治督察内容,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建设的推动促进作用,年内开展法治建设督察至少2次。落实旗诚信建设工程专项组办公室职责,统筹推进全旗诚信建设工程。

(九)服务保障“六个行动”。围绕“助企行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和监督。在重点领域行业持续开展“嵌入式”行政执法监督。围绕“就业促进行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排查化解企业用工、拖欠工资、破产倒闭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强化法律援助服务体系,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企业职工等提供法律援助。

三、强化风险防范,切实提升维护稳定能力

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四所一庭”“三调联动”机制,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协助联动工作合力,全面提升新时代调解工作水平。加强诉源治理,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

(十一)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持续抓好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持续开展“千名干警下基层”活动着力优化人员结构、强化要素保障、提高工作效能,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提质增效。

(十二)持续加强重点人员管控。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做好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深化心理矫治工作,持续抓牢重要时期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严防社区矫正对象参与重大刑事案件和敏感事件。核查登记安置帮教人员,持续巩固专项治理成效,抓实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小组、双列管等基础性工作,加强与责任单位工作联系积极开展帮教工作,不断提高帮教衔接率、核查率和接送率。

(十三)持续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做好系统内安全生产、信访问题化解和维稳工作。组织保密知识学习,加强涉密载体管理,做好系统保密工作

四、促进依法行政提质增效,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十四)深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持续深入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工作流程,实现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数量和调解和解率双上升,力争行政复议纠错率、复议后被诉率和败诉率三下降,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参加行政复议听证率保持100%。积极护航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多措并举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复议队伍专业素养,定期组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人员参加业务培训。

(十五)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锡林郭勒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完成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任务。

(十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要求,持续强化督促检查,提升规范性文件主动报备意识和质量意识。

五、践行法治,着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

(十七)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水平。依托涉企服务“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资源优势。组织引导律师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法律进企业”活动

(十八)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持续深化“八五”普法宣传,贯彻落实自治区法治宣传“1+8”模式,打造普法金色品牌“法治乌兰牧骑”。

(十九)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托“智慧司法”云平台高标准推进热线、实体、网络三大平台联动对接,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边远农牧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常态化开展“万名律师进乡村”“百名律师联百校”活动,实现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全面加强律师、公证行业规范化建设,深化便民利民举措,落实《法律援助实施办法》,持续推进“法援+法宣”“援调对接”等工作。继续开展保护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活动,加大法援案件评估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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