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文字解读】关于《正蓝旗文化旅游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11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文体旅游广电局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文字解读】关于《正蓝旗文化旅游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 |||
成文日期:2024-08-15 15:53:55 | 公开日期:2024-08-15 15:38:1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文字解读】关于《正蓝旗文化旅游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和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根据《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文化旅游市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经营主体风险等级评定、经营风险管理与执法频度调整相结合机制的执行力度,促进全旗文化旅游企业健康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是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的学习使用,指定专人负责系统操作,按照配置权限,组织开展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失信惩戒等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失信主体认定,并按照“谁认定、谁公开”原则,依法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渠道公开失信主体信息。二是根据文旅部发布的《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和《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将严重违法失信的文化旅游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并在一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布,实施信用约束、联合惩戒等措施。三是广泛应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录入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结果,将平台根据文化旅游市场主体处罚情况生成的“A、B、C”三个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广泛应用于日常检查、重点检查和“双随机”检查中,采取信用等级与执法频度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对于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合理降低检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于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于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适当提高检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切实做到对诚信企业“无事不扰”,让失信企业“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