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正蓝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是旗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五)负责旗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地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六)指导旗本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管理。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开展政务服务质量评估工作。
(七)负责全旗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及相关电子政务工作的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工作。受理有关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的咨询、投诉、建议等工作。
(八)负责全旗“互联网+政务服务”组织管理工作,推进“互联网+监管”应用,推行政务服务电子监察。
(九)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十)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政务、事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做好日常文电办理、文件文稿起草、会议筹备组织、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目标考核、退休人员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业务股。指导、协调、推动各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协调推进基础清单制度建设和标准化工作。负责全旗政府系统电子政务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协调、指导全旗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和管理,承担正蓝旗人民政府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负责全旗“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应用推进工作,推动全旗政务服务一体化在线服务。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地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全旗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及相关电子政务工作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廉政风险防控,协调监管部门处理举报、投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办公地址:正蓝旗上都镇上都大街与517县道交叉路口正蓝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9-4220190
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 崔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