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发放2022年11月份优抚人员生活补助的通知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2-00949 发文字号:蓝退役军人发〔2022〕152号
发文机构:退役军人事务局 信息分类:通知
概述:关于发放2022年11月份优抚人员生活补助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2-11-03 08:50:37 公开日期:2022-11-03 08:50:37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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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2年11月份优抚人员生活补助的通知

来源: 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 2022-11-03 08:50
各苏木镇(场)退役军人服务站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的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是本办法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现将2022年11月优抚人员生活补助发放情况通知如下请认真核实人员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做好优抚人员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一、上都镇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费5062504.9

  二、哈毕日嘎镇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费6428037.99

  三、桑根达来镇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费30人12303.83元;

  四、那日图苏木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费144734.99元;

  五、扎格斯台苏木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费97028元;

  六、宝绍岱苏木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费21人12898.16元;

  七、赛音胡都嘎苏木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费3121102.98

  八、五一种畜场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费33868.99

  九、黑城子示范区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费1人300元。

  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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