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发放2025年1月份优抚人员生活补助的通知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5-00001 | 发文字号:蓝退役军人发〔2025〕10号 | ||
发文机构:退役军人事务局 | 信息分类:通知 | ||
概述:关于发放2025年1月份优抚人员生活补助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5-01-09 00:00:00 | 公开日期:2025-01-10 10:39:5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发放2025年1月份优抚人员生活补助的通知
各苏木镇(场)退役军人服务站: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的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是本办法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现将2025年1月优抚人员生活补助发放情况通知如下,请认真核实人员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做好优抚人员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一、上都镇57人87574.69元;
二、哈毕日嘎镇62人37200.42元;
三、桑根达来镇27人14169.33元;
四、那日图苏木14人6882.15元;
五、扎格斯台苏木10人6422元;
六、宝绍岱苏木21人18745.94元;
七、赛音胡都嘎苏木35人28161.38元;
八、五一种畜场2人1677.15元;
九、黑城子示范区1人441元;
十、阿尔善图牧场1人1006元。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