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发放2024年12月份优抚人员生活补助的通知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22 发文字号:蓝退役军人发〔2024〕128号
发文机构:退役军人事务局 信息分类:通知
概述:关于发放2024年12月份优抚人员生活补助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4-12-03 00:00:00 公开日期:2024-12-03 15:43:43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打印】 【字体: 】 浏览次数:

关于发放2024年12月份优抚人员生活补助的通知

来源: 正蓝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 2024-12-03 15:43

各苏木镇(场)退役军人服务站: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的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是本办法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现将2024年12月优抚人员生活补助发放情况通知如下,请认真核实人员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做好优抚人员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一、上都镇57人68827.29元;

  二、哈毕日嘎镇62人29766.98元;

  三、桑根达来镇28人11669.43元;

  四、那日图苏木14人5377.19元;

  五、扎格斯台苏木10人5402元;

  六、宝绍岱苏木21人14844.56元;

  七、赛音胡都嘎苏木35人22575.38元;

  八、五一种畜场2人1292.99元;

  九、黑城子示范区1人343.8元;

  十、阿尔善图牧场1人756元。

  特此通知

上一篇:
下一篇:

正蓝旗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长者
模式
智能
问答
政策
问答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