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文字解读】《关于发放2023年(第一批次)国家级公 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01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林业和草原局 信息分类:通知
概述:【文字解读】《关于发放2023年(第一批次)国家级公 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通知》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2024-01-10 00:00:00 公开日期:2024-01-15 11:02:07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打印】 【字体: 】 浏览次数:

【文字解读】《关于发放2023年(第一批次)国家级公 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正蓝旗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日期: 2024-01-15 11:02

   一、出台背景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3年非国有天然林资源保护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任务的通知》(内林草办发〔2023〕124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通知。

  二、出台意义

  那日图苏木、扎格斯台苏木、赛音胡都嘎苏木、桑根达来镇人民政府一卡通办公室要在1月17日前按要求完成资金录入工作,及时发放补偿资金。

  三、出台内容

  2023年度个人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907414.21亩(16元/亩),资金是30518627.36元。

  四、预计达到成效

  确保相关苏木镇(场)公益林补偿资金按时发放到位。

上一篇:
下一篇:

正蓝旗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长者
模式
智能
问答
政策
问答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