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正蓝旗2023年秋季打贮草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3-00009 发文字号:蓝林草字〔2023〕266号
发文机构:林业和草原局 信息分类:其他
概述:【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正蓝旗2023年秋季打贮草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2023-08-23 10:46:56 公开日期:2023-08-23 10:46:56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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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正蓝旗2023年秋季打贮草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正蓝旗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日期: 2023-08-23 10:46

  近日,我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正蓝旗2023年秋季打贮草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对方案进行解读:

  一、出台依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保障草牧场可持续利用,提高秋季打贮草总量和质量,确保牲畜越冬和明年春季休牧有足够的饲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锡林郭勒盟关于加强天然打草场保护利用指导意见》有关要求下发了此通知  

  二、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根据当前气候条件和牧草长势,正蓝旗范围内的天然打草场刈割时间应在每年的立秋之后(2023年建议在8月25日左右),具备轮刈条件的要严格执行轮刈制度,严禁提早刈割。 

  三、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一)轮刈制度。各饲草产区具备轮刈条件的,要采取四区四年或五年五区轮刈制度,至少要有一区休闲。不具备轮刈条件的,每打草300米要保留20米以上的草场植被作为草籽带; (二)留茬高度。根据我旗草地类型特点和地形条件,打草场留茬高度不得低于6厘米。;(三)适度耧耙。为保护草原土壤腐殖层,保水保墒,耧耙齿端要与地面平行,严禁过度耧耙和打耧枯草、枯落物,造成地表裸露草场退化;(四)植被盖度在30%以下、草群平均高度在15厘米以下、干草产量在30公斤每亩以下的草场禁止刈割。

  四、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    

      

  五、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适用于文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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