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强正蓝旗2024年秋季打贮草管理工作的公告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14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林业和草原局 | 信息分类:公告 | ||
概述:关于进一步加强正蓝旗2024年秋季打贮草管理工作的公告 | |||
成文日期:2024-08-12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8-15 10:44:2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进一步加强正蓝旗2024年秋季打贮草管理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保障草牧场可持续利用,提高秋季打贮草总量和质量,确保牲畜越冬和明年春季休牧有足够的饲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锡林郭勒盟关于加强天然打草场保护利用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现将我旗秋季打贮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严格遵守刈割时间
根据当前的气候条件、牧草生长状况及草籽成熟阶段,我旗天然打草场的刈割时间限定于2024年8月25日起进行,严禁任何个人或企业擅自提前进行刈割活动。
二、严格遵守刈割规程
(一)轮刈方式。天然打草场采取轮刈、间作制度。500亩以上的打草场实行轮刈制度、采取四区四年或五区五年轮刈、每年至少保留一区不进行刈割。500亩以下的打草场实行间作制度,每打草300米宽要保留20米的草籽繁育带。
(二)留茬高度。根据我旗草地类型特点和地形条件,打草场留茬高度不得低于6厘米。
(三)适度耧耙。为保护草原土壤腐殖层,保水保墒,耧耙齿端要与地面平行,严禁过度耧耙和打耧枯草、枯落物,造成地表裸露草场退化。
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
(一)各苏木镇综合执法部门要对天然打草场作业过程开展日常巡查,对不执行轮刈制度、不按要求预留草籽带和留茬过低、过早打草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止作业。
(二)打草场严格执行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对列入禁牧区的打草场、未按要求打草的、进行偷牧行为的,扣发违规面积当年补奖资金,并按破坏草原处理。草畜平衡区的打草场,刈割结束后严格控制放牧强度、如有过度放牧现象按照《内蒙古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处罚,并扣发奖补资金。
(三)加大对专业打草队、商业打草行为的监管力度,严禁大型运输车辆随意碾压草场破坏草原植被。对未按要求打草的、造成打草场植被破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规定予以处罚。
(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查打草、运草、储草车辆,超高、超宽、夜间上路行驶、占道停放、粘贴反光标识等。
四、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打储草期间,野外火源管理必须严阵以待。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和防火部门要加强防火宣传检查,强化防火意识,实施严格的火源控制措施,禁止任何非法用火行为,确保作业区域安全无虞。通过加强巡逻、设置警示标识等措施,全面防范火灾风险。
五、相关部门及各苏木镇(场)设立举报电话
旗林业和草原局举报电话:0479-4231808
农牧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0479-4239025
森林公安局: 0479-4231809
上都镇举报电话: 0479-4227523
桑根达来镇举报电话: 0479-4358875
哈毕日嘎镇举报电话: 0479-4488027
赛音呼都嘎苏木举报电话: 13847917925
那日图苏木举报电话: 0479-2438312
宝绍岱苏木举报电话: 0479-2438343
扎格斯台苏木举报电话: 0479-2438352
黑城子示范区举报电话: 0479-4428142
五一种畜场举报电话: 0479-2438318
正蓝旗林长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