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标题:正蓝旗应急管理局联合旗消防大队开展工贸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3-00014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应急管理局 | 信息分类: | ||
概述:正蓝旗应急管理局联合旗消防大队开展工贸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 |||
成文日期:2023-12-20 | 公开日期:2023-12-2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正蓝旗应急管理局联合旗消防大队开展工贸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公共消防安全,根据正蓝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旗岁末年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通知蓝安委办【2023】136号,2023年12月14日,正蓝旗应急管理局冶金工贸股室联合旗消防大队形成检查组开展我旗工贸行业冬春火灾防控检查工作。
检查组对我旗工贸企业的建筑防火、电气防火、灭火救援设施设置、消防安全管理监督等进行检查。
检查组要求企业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对消防设施器材要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不得擅自停用、损坏、挪用或遮挡;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占用、堵塞和封闭;严禁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在 室内燃放烟花爆竹(含冷焰火);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可能的危险场所吸烟、违规使用明火 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生产值班室应当保证每日24小时有人值班,巡查记录及值班记 录要填写规范完整。
下一步,我局及消防大队将持之以恒加大消防监管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让各个企业在生产中有更多接受消防宣传教育的机会,从而全面提升火灾防控水平,为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