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正蓝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征求《正蓝旗安全生产委员会2025年 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5-00006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应急管理局 | 信息分类:函 | ||
概述:正蓝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征求《正蓝旗安全生产委员会2025年 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 |||
成文日期:2025-04-15 08:00:00 | 公开日期:2025-04-15 11:30:2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正蓝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征求《正蓝旗安全生产委员会2025年 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正蓝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征求《正蓝旗安全生产委员会2025年
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旗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 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和旗委、政府部署要求,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坚持人民至上、生 命至上,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重点任务工作落实,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治理, 实施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推动安全 责任落实到具体场景、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坚决遏制事故 发生,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全旗经济社会 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根据《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结合我旗实际,制定了《正蓝旗安全生产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现将《正蓝旗安全生产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发送给你们,请认真提出修改意见,务于4月7 日下午17:30前反馈至旗应急管理局公文传输系统,无意见 也需反馈。
正蓝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
正蓝旗安全生产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正蓝旗安委会2025年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 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 盟委、行署和旗委、政府部署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 意识为工作主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求真务实、 改革创新,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 坚三年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补短板、强弱项, 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重点任务工作落实,强化重点 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实施一批“人防、技防、 工程防、管理防”措施,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场景、具 体岗位、具体人员,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以高水平安全服务 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全旗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 障。
一 、持续深化安全发展意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 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安全生产纳入2025年全旗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专题学习重点内容,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传达学习贯 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 委常委会会议、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作为党委宣传工作重点,教育引导全旗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 念;推动将安全生产作为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 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培训重要内容,提高 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 ( 旗委组织部、宣传 部,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 、不断压实党政协同责任链条。 推动认真落实“党政 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定并落实领导 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履行安 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旗委、政府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指标, 作为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部门领导班子 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重要内容;推动安委会主要负责同 志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 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安委会 其他负责同志牵头督导检查分管行业领域和部门安全生产 工作,每季度至少赴基层开展1次调研或督导检查,组织分 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应急管理、 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旗委组织部,安委会 办公室,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持续压实部门监管责任。 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
管安全”若干规定》,定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重 点难点问题,强化各行业领域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及 时明确工业、企业的办公楼、厂房等基建设施,小散工程等 职能交叉和新业态监管责任;推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动态调 整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权责清单,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 会专业监管优势,扎实推进城镇燃气、电动自行车、危险化 学品、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新能源汽车 充电基础设施等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监管。(安 委会办公室,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 、持续推动企业责任落实落细。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 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 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安 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坚决 守牢“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 位主要负责人;持续推动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 训深化提升,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 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安 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扎实开展治 本攻坚“八大行动”;将畅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任务作 为重中之重;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运用好重大事故隐 患判定标准、全盟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模块化监管清单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检查指引指南,切实提升风险隐患排查整 改质量;各行业部门要督促企业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 常态化机制,企业主动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并 正在落实整改措施的,免予行政处罚,不查不改的,予以“一 案双罚”;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双重交办、隐患 整改、复核销号、举报奖励、通报问责”工作机制,推动重 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2025年底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 用好“两重”“两新”政策推进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 升级,加快安全生产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组织开展金属冶 炼、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重点文物保护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分阶段对未覆盖到的重点行 业领域开展培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和 认定验收工作,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安委 会办公室牵头,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六、严防安全生产风险向社会领域延伸。 加强新行业新 领域安全监管,做好相关风险隐患防范处置工作;稳妥做好 事故现场处置和遇难者家属、受伤人员安抚善后工作;严肃 开展事故调查,科学查明原因,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加强事故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回应社 会关切;做好安全生产领域信访维稳工作。 ( 安委会办公室 牵头,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七、持续推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 继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拆窗破网”工作,加大对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 通道等违法行为的巡查和纠治力度,发动网格员等基层力量 开展排查治理;推动教育、民政、文旅、卫健、工信(商务) 等部门将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纳入行业管理范畴;利 用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科普宣传,发布典型案例,曝光违法 行为,增强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推广应用智能监控、电子标 识等科技信息化手段,精准定位和整治违规安装防盗窗、占 用消防车通道等问题。 〔消防救援大队牵头,教育局、民政 局、住建局、文旅局、卫健委、工信局(商务局)等有关部 门分工负责〕
八 、强力推进矿山安全八条硬措施硬落实。全面落实《煤 矿安全生产条例》,组织开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内蒙古自治 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 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深化 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三同时”检查,加 强基建矿山安全监管,严格复工复产验收;狠抓双重预防机 制建设,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机 制;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深化隐蔽致灾因素动态普 查,大力推进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分类落实治理措施;狠抓 监测预警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推广应 用矿山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淘汰落后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大力推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 企业实施淘汰退出、整合重组、升级改造“三个一批”工作; 强化从业人员管理,规范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强化矿山企业 主要负责人和“五职”矿长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记分,逐步 提升“五职”矿长和“五科”技术人员能力水平;严格矿山 外包队伍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全面加强班组建设 及安全文化建设;大力提升监管执法质效,重拳出击“打非 治违”,采取约谈曝光、联合惩戒、移交问责、提级调查等 手段,严厉打击隐蔽工作面、不按设计建设生产、无证采矿、 越界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 〔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管局) 牵头,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 工信局(商务局)等 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九、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落实《关于强化危险化 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的措施》,有效防范危险化 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重大安全 风险;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制度;加强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审管衔接,常态化开展陆上石油天然气 和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工艺技术设备 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建立评估退出长效机制;继续深化安 全评估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加大监管人员、从业人员培训力 度,完善人才培训服务体系,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学历 资质达标情况复核;强化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化学品鉴定分类整治;推动严查严打非法违法“小化工”;深化烟花爆竹经 营安全整治。〔应急管理局牵头,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 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 门单位分工负责〕
十、强化水上交通、旅游用船安全监管。推动水上交通 安全信息共享共治,压实水上交通安全全链条监管责任;加 强渔船检验监管和隐患排查;全面运行检验超期和异常船舶 信息通报机制。 ( 交通运输局、农科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强化 旅游用船安全检查,包括结构、设备、消防、救生等方面, 确保船舶处于适航状态。配备充足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 如救生衣、救生圈、灭火器、应急照明等,并定期进行检查 和维护。加强对旅游用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使其熟悉安 全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置程序。 ( 文旅局、湿地管理局负责)
十 一、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 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城镇燃气市场监管机制,严格燃气 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燃气具 及配件市场治理整顿,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标准、未经强制 性认证、假冒伪劣的“灶、管、阀”等燃气具及配件违法行 为;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紧盯餐饮企 业等涉燃气人员密集场所入户安检;开展城镇燃气管道排查 评估“回头看”,全面摸清燃气管道老化和带病运行情况, 2025年底前完成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整改;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推动在燃气管道重要节点安装 监测、预警、处置等智能物联感知设备;继续开展第三方施 工破坏燃气管道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城镇燃气压力管道施工 和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开工告知、安装监检和法定检验义务, 严厉查处涉燃气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压实燃气经营企业主体 责任,加强重要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威斯特燃气公 司、兴盛液化气站、桑根达来液化气站、哈毕日嘎镇LNG 加 气站安全监管;加强农村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住建局牵 头,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局(商务 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十二、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整治。 抓好电动自行车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和落地执行,对强 制性产品认证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开 展生产销售企业常态化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 充电器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 非法拼改装、制假售假等行为;执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 理制度,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加快停放充电设施建设, 确保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按照设备管理办理相关手续,选址符 合规划、消防等规定要求;加强充电收费行为监管,依法查 处不按规定执行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识的价格违法行 为;督促指导居民小区开展停放充电管理,依法开展执法查 处、劝阻和宣传提示;有序加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推动建立电动自行车用老旧 锂电池健康评估、报废回收和综合利用体系,做好废铅蓄电 池拆解处理过程中的环境监管;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和 交通事故全链条溯源调查。〔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发改委、 工信局(商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 建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三、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 全整治。严格落实《关于严格落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 业安全管理若干措施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推动各项举措 落地见效;推动有关单位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执行 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严格人员密集场所限额以上工程规 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实施涉及动火作业限额以下小型 工程的备案管理;将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纳入消防监督抽 查范畴;严格限制人员密集、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和古建筑 等重点场所使用、营业期间动火作业,做到“六个必须”; 严查违规使用明火、违规动火等行为;严格动火作业人员安 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推进应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和焊机、“加 芯赋码”“一机一码”技术改造接入应用。〔消防救援大队、 住建局、应急管理局牵头,教育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 工信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四、开展建筑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 严格把控建筑保温材料产品出厂质量,落实施工进场检验制度,未经检验合格的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加强检验检测 机构监督检测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验检测机构一 律严肃查处并曝光;严格落实外墙外保温施工隐蔽验收制度, 严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关,推行限额以下工程属地备案制度; 组织开展建筑保温材料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建筑保温材料 生产销售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加大生产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安 全监督抽查频次,完善生产销售单位名录,严厉打击假冒伪 劣产品;将建筑保温材料纳入消防监督抽查范畴;开展既有 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安全风险排查;督促房屋所有 人或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房屋建筑的日常维护管理和修缮改 造;加大冷库、室内冰雪场馆建设过程安全监管力度,强化 使用环节多部门协同监管;加强建筑保温材料产品标识管理, 强化溯源管理;强力推广新型隔热阻燃材料。 〔消防救援大 队、住建局、应急管理局牵头,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 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道路交通、铁路安全监管。深化道路交通事 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加强校车、“定制公交”安全监 管,督促老年旅游团、学生研学等承接主体依法选用合规客 车;严管“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查酒驾醉驾、 “三超一疲劳”等重点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 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深入排查整治公路高边坡、 桥隧、急弯陡坡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加快监测预警设施安装布设;组织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推动老旧 农机报废更新。(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科局、 文旅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 大力推行异物侵限等监测系统应用,针对性加强权限内地方 铁路行业管理;扩大普速铁路隧道口视频报警覆盖范围,推 进泥石流、崩塌落石、溜坍等灾害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应用。 (交通运输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十六、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 压实建设单位质量 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法 定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和施工安全日志制度;
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控各项要求,加强高 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开展重大事故隐患 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施工和设计勘察等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健全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强化施工安全监管;
强化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 员培训教育考核,提升一线工人和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素质。 〔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林草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 财政局(国资委)、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 单位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督促企业依法落实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严格新、改、扩建金属 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推广先进技术装备应用,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开展“安全评估+服务”专项行动,指 导企业分析查找管理流程和生产过程风险管控中的问题隐 患,精准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应急管理局负责)
十八、强化民爆、特种设备、文化和旅游等行业领域安 全监管。加快民爆行业数字化转型,推进工业互联网在民爆 行业规模化运用;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监管。〔工信局(商务 局)负责〕组织开展锅炉安全提升、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气瓶、压力管道等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高风险路段行驶的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等特种设备 安全监管;探索开展电梯使用“全托管”模式和“分级评定 分类监管”模式试点,加大电梯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力度,配 合做好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推进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市 场监管局负责)加强文化旅游和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指 导A 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农业观光园、休闲园、采摘 园、农家乐(牧人之家及附属游乐设施,特种设备除外)、民 宿、游泳馆、音乐烧烤(KTV) 、非动力游船、公共文化单位 做好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电竞 宾馆、电竞俱乐部、剧本娱乐场所、密室逃脱、轰趴馆等文 旅新业态安全监管;加强文体旅游行业内的滑翔机、飞翔伞、 热气球等低空飞行器的安全监管;督促加强宗教活动场所风 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宗教活动场所规模性活动审批管理。 〔旗委统战部(宗教局)、文旅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精准严格执法和指导服务。 开展规范涉企安 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推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 组织执法人员培训班,做好行动终期评估;将重大事故隐患 排查整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等情况作为执法检 查必查项;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强化非现场监管执法 措施;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结合实际探索应用安全生 产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清单;定期报送、评选、公布典型执法 案例;推动全社会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力度;推动重点行 业领域6月底前、其他行业领域12月底前建立并实施企业 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督促指导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 用安全生产费用。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旗安委会有关成员 单位分工负责)开展油气储存企业专家指导服务,开展危险 化学品、有限空间作业重点指导服务及林草重点生产经营单 位等指导服务;建强专兼职技术检查员队伍。〔工信局(商 务局)、司法局、应急管理局、林草局(水利局)等有关部 门分工负责〕
二十 、优化安全生产考核巡查。 贯彻落实《盟委组织部 关于开展精简优化基层考核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 配合旗委组织部开展年度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将考核结果纳 入旗委组织部2025年度绩效考核。(安委办牵头,旗委组织 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一、提升科技兴安和工程治理水平。 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科技需求,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应用示范,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关键技术研究和应急装备研发成果 学习应用;持续建设尾矿库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推进高速公路、桥梁、隧道、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和油气长 输管道等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接入和应用;推进高危 行业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推动安全应急装备产业高质量发 展,强化创新和推广应用;推进矿山机械化、自动化、信息 化、智能化建设。〔农科局、工信局(商务局)、住建局、交 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管局)、市场监管局、 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二、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推动完善安全生产法 规标准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 制,研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法规制度措施。认 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 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及自治区配套实施意见,推动 应急管理工作保障下倾、关口前移。 (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分工负责)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开展基层消防力量信 息采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建设专兼职消防队、基层消防 工作站,强力推动防消联勤;结合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 完善基层消防安全工作机制,落实专门力量;将消防工作纳 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内容,合理规划和建设公共消防设施, 试点推进“九小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等安装联网式或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和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设施,规范社会单位微型 消防站建设;因地制宜制定小单位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公安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严格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 与事故预防功能。( 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安 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兼职救援力量建设。 ( 应急管理局、 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强化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加强产品质量、建设管理、运营维 护安全监管。〔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公安局、自然资 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分 工负责〕
二十三、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 各地区、各相关行 业部门开展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教育;加强考 试规范化管理;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 能培训深化提升;推动安全生产类人才培养。(安委会有关 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交通安 全日、“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 系,推动旗级主流媒体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在旗 级主流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并加 大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曝光力度。深入推进安全宣 传“五进”,做好安全生产事故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营造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 旗委宣传部,教育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文旅局、总工会、消防救援 大队等有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