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转发《关于转发校外培训机构等 行业领域安全管理职责的通知》的通知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5-00003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应急管理局 | 信息分类:通知 | ||
概述:关于转发《关于转发校外培训机构等 行业领域安全管理职责的通知》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5-02-15 08:00:00 | 公开日期:2025-02-15 09:00:0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转发《关于转发校外培训机构等 行业领域安全管理职责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转发校外培训机构等 行业领域安全管理职责的通知》的通知
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校外 培训机构等行业领域安全管理职责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正蓝旗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蓝政发〔2024〕76号)文件, 一并贯彻落实。如相关安全生产工 作职责分工不一致,以自治区发文为准。
附件:关于转发校外培训机构等行业领域安全管理职责的通知
正蓝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10日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校外培训机构等行业领域安全管理职责》的通知
各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监管,压紧压实 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 度规定,在《内蒙古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内安委〔2023〕18号) 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明确校外培训机构等行业领域安全 管理职责,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15日
校外培训机构等行业领域安全管理职责
为全面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细“党政同责、 一岗 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 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 “ 一件事”全链条监管,根据职责法定、业务相近和“谁靠近谁 牵头、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原则,现对校外培训、医养结合、托管机构(含小饭桌)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管理职责作 进一步明确。
一、校外培训机构
教育部门牵头负责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工作。
公安机关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配合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日常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和涉嫌 犯罪的刑事案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校外培训机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指导和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对使用燃气的校外培训机构 开展安全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燃气使用情况开展 安全监督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取得营业执照的校外培训机构开 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依法查处无营业执照违法经营行为。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卫生防控工作。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等部门按职责配合做好有关校外培 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医养结合机构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监 管。
民政部门负责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养老机构(养老服务)安全监管。
公安机关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配合做好医养结合机构的日 常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对医养结合机构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
三 、托管机构(含小饭桌)
教育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学校引导学生和家长选择 具备合法手续的托管机构(含小饭桌)。
公安机关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配合做好托管机构(含小饭 桌)日常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 为和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托管机构(含小饭桌)建设工程的质 量安全监管。负责指导和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对使用燃气的托管机 构(含小饭桌)开展安全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对托管机构(含小 饭桌)燃气使用情况开展安全监督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取得营业执照的托管机构(含小饭 桌)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依法查处无营业执照违法经营行为。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托管机构(含小饭桌)卫生防控工作。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对托管机构(含小饭桌)遵守消防法律、 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建筑保温材料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筑保温材料的监督管理。负责依法依规对房屋建筑保 温材料防火性能等情况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建筑保温材料技术类改造项目备案 工作,依法依规推动技术方面落后产能退出。
公安机关负责指导监督公安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九 小场所”建筑保温材料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销售环节建筑保温材料产品质 量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建 筑保温材料产品。
应急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负责组织有关建筑保温材料生 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依法监督检 查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使用情况。负责建筑保温材料事故应急救援。
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其他专业建设工程行业部门负责 本行业领域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筑保温材料的安全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督促既有房屋建筑产权单位或使用、运营责任主体落实房屋使用 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建筑保温材料。
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齐 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向前一步, 密切配合,坚持“宁可有交叉、不可有缝隙”,切实抓实全链条 监管责任,形成共保安全工作合力。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理直气 壮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责,发挥指导统筹协调作用,加强考核巡 查、警示提醒、挂牌督办、提级调查,督促各部门单位落实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后续如国家出台相关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