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正蓝旗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3-00395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应急管理局 信息分类:其他
概述:正蓝旗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成文日期:2023-03-01 09:11:20 公开日期:2023-03-01 09:11:20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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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 正蓝旗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3-01 09:11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立即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内安委明电〔2023〕1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

  理厅关于立即开展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内应急字〔2023〕11 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调度会议、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深刻汲取阿拉善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2·22”大面积坍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暴露出的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冶金工贸行业各类风险隐患,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做好我冶金工贸行业安全防范工作, 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营造我稳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决定立即在全范围内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

  二、检查内容

  (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整治冶金工贸企业煤气安全设备设施缺失、施工区域煤气隔断措施不到位;预防泄漏、中毒、窒息、喷炉爆炸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铸造装置维护不及时、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涉爆粉尘场所、涉氨制冷作业、涉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涉脱硫脱硝环保设施、醇基燃料使用等重点环节、设备和部位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动火作业、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措施审批、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查第三方外委施工单位管理。要通过本次大排查大整治督促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消除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实现一般隐患动态清零。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是否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并全面予以落实;是否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情况。

  (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是否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技术防范措施; 是否存在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等情况;检查企业开展有限空间、吊装及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的危险作业时,是否对相关方案进行安全评估,是否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检查交叉作业中是否按要求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检查企业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等。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对节后返岗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唤醒安全生产意识。采取集中宣讲、现场带教、事故警示等形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为基础,对新进从业人员、离岗六个月以上或转岗人员,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施的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及时进行"三级"教育培训,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建立培训教育台帐,做到职工岗前安全教育全覆盖、管理人员安全专项培训全覆盖。观看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深刻吸取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脱硫脱硝环保项目"3.14"生产性火灾较大事故、二连浩特市市政小区污水提升泵站"4.9"较大事故及西乌珠穆沁旗兴安铜锌冶炼公司"3.26"一般安全事故教训,唤醒返岗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安全防范保护能力。 

  (五)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及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情况,是否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否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锡安委办发〔2023〕9 号)的要求,依法组织制定并实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演练;金属冶炼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企业,是否按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评审;企业是否配齐配全必要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正蓝旗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小组开展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问题隐患按时整改到位。

  (二)增强宣传曝光。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定期通报曝光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大隐患、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和典型事故,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把好复工复产关。切实把春节后企业安全复工复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所有复工复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技术人员必须到岗履责,新员工不经严格安全培训不能上岗。全面开展本辖区企业安全复工复产工作督导检查,动态掌握本地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严格落实设备检修维修制度,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企业如有在复工复产工作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对故意隐瞒问题违规复工复产的,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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