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文字解读】关于《正蓝旗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的解读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3-00001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正蓝旗教育局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文字解读】关于《正蓝旗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的解读 | |||
成文日期:2023-05-25 17:44:59 | 公开日期:2023-05-25 17:44:5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文字解读】关于《正蓝旗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的解读
关于《正蓝旗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我旗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保障正常的认定程序,充分发挥职业资格证书的作用。
二、制定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的通知》(锡教函字〔2023〕118号)。
三、主要内容
《公告》包括4个方面19条具体内容: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正蓝旗的人员。
(二)持有正蓝旗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外盟市户籍人员。
(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其中,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有正蓝旗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正蓝旗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二)学历条件
(三)考试相关条件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五)身体条件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二)现场确认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
四、其他注意事项
四、政策解读及咨询电话
如对本方案、意见有不理解之处,可向正蓝旗教育局具体咨询。
联系方式:正蓝旗教育局师资股:0479—4234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