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正蓝旗“名师工作室 ”创建实施方案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02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教育局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正蓝旗“名师工作室 ”创建实施方案 | |||
成文日期:2023-12-27 00:00:00 | 公开日期:2023-12-27 10:11:3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正蓝旗“名师工作室 ”创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正蓝旗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全旗中小学教 师队伍整体素养,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
创建我旗“名师工作室 ”,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 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强化教师队伍基础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名师工作室的功能定位
名师工作室是新时期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 的一种被热切关注的新模式,以名师为引领,以学科教学工 作为纽带,以研究为核心,跨区域、跨学校的教师合作成长 共同体,有助于构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实践体系,深化教师教 育的理论研究,主要拓展名师自我发展空间,培养和培训优
秀教师,推广教育教学成果,开发与整合优质教育资源等。
三、工作目标
2023 年开始,旗教育局在全旗义务教育阶段一线教师中 选聘优秀教师,组建“名师工作室 ”,制定和完善名师及名师工作室的管理制度,激励名师不断创新、不断发展、不断进取,搭建有利于骨干教师专业发展的新平台,打造全旗一 流的教师团队,使名师工作室成为研究的平台、成长的示范、
凝聚的核心、辐射的窗口。
四、名师工作室的组建
(一)组建要求
名师工作室原则上设在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由旗教 育局认定并授牌,以 3 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实行工作室主持 人负责制。工作室一般以主持人姓名(或专业特色)命名,并报名师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
每个名师工作室由 1名名师主持人牵头。每个名师工作 室根据需要面向全旗聘请相同学科领域的旗级及以上名师 或区、盟级骨干教师 2-3 位名师协作,并报名师工作办公室审定。每个名师工作室选聘 4-6 名旗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参与研 修;本校对象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必须有基层学校研修成员, 基层学校成员不得超过三分之一;中级职称和副高级职称教师与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教师和国通语授课学校教师统筹兼顾。
(二)选拔条件
1.主持人条件(需具备以下一至四条必要条件,五至九条需具备三条及以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堪称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能手、科
研的专家。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0 岁,具有 10 年及以上教龄,中级以上职称(包括中级),本科及以上学历。
(3)长期坚持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或教育管理一线, 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的意识,有 鲜明的教育风格或教学特色,业绩突出,在全旗乃至全盟本
学科领域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具有较强的团队建设能力,能带领团队勇于探索, 具有较强的组织活动及沟通交流的能力,有基本的信息技术 知识和网络操作能力,身体状况胜任工作需要,能够承担工
作室的职责任务。
(5)盟级及以上名师。
(6)具有较强的组织、培养、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 实践和教科研的能力,承担过教师培训主讲任务,培训效果
良好。
(7)近年来主持或参与旗级及以上研究课题至少 1 项, 在盟级及以上教育刊物发表论文 1 篇,近五年有研究成果获 得过盟级及以上奖项,教科研成果对教育教学改革有示范推动作用。
(8)获得旗级以上(含旗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获评旗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
(9)获得盟级以上(含盟级) 中小学教师基本功大赛或展示活动二等奖以上。
2.成员条件(需具备以下一至二条必要条件,三至七条需具备三条及以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遵纪守法、师德高尚、乐于奉献、团结协作,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研究能力,教学成绩优秀。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0 岁,具有 6 年及以上教龄,
中级以上职称(包括中级),本科及以上学历。
(3)参与旗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至少 1 项。
(4)至少有 1 篇论文在盟级及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
(5) 曾获得过旗级一等奖以上教学比赛奖,或者在全旗教学教研活动中上过示范课、研讨课、观摩课等。
(6)获得旗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
(7)获评旗级及以上优秀教师。
(三)组建程序
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学校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 旗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认定、授牌的程序实施,并向全旗公布。本着先试点、再推广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旗教育局将分批确定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分批组建正蓝旗名师工作室。
1. 申请组建名师工作室的主持人,填写《正蓝旗名师工 作室主持人申报表》 (附件 1),交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后,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前报旗名师工作办公室。
2.旗名师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通过审核材料、现场答辩、实地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工作室报请旗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认定。
3.经批准的名师工作室在全旗范围内招收工作室成员,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前报旗名师工作办公室备案。
4.工作室成员的招聘办法
(1)成员报名:
报名对象经学校同意后选择相关名师工作室,并以学校 为单位向旗名师工作办公室提交《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 (附件 2),成员申报原则上要与本人任教任职的学科学段对应。
(2)招聘考核:
名师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报名对象进行考核,主要考 察其品德、专业和教育素养,从中选聘 4-6 位教师报旗名师
工作办公室审核、旗名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3)签订责任状:名师工作室成员与旗名师工作办公室、相关学校、名师
工作室主持人共同签署《名师工作室工作责任状》。
五、名师工作室主要职责
(一)带好一支团队。引领进入名师工作室的教师提高 师德修养、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以名师公 开教学、组织研讨、现场指导、专题研究、公开课讲评、观 摩考察等形式对成员进行培养。每个工作室在工作周期内应
培养出一定数量的优秀骨干教师。
(二)抓好一项研究。以主持人的学术专长为基础,以 参研教师的共同志向、共同研究方向、共同研究愿望为依托, 确定并开展教育教学项目研究。任期内要完成或立项课题的 研究任务。三年完成后,工作室研究课题需参加盟级基础教 育教学成果评奖,课题研究方案须报旗名师工作办公室备案,
接受检查。
(三)做好一次展示。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开展学 术研究,引领学科建设,每年举办一次旗级或以上主题展示 活动,以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公开教学、送教下乡、 现场指导等形式向全旗辐射、示范。任期末要办好本工作室
任期学术成果汇报展示活动。
(四)出好一批成果。工作室教育教学、教学研究、管
理等成果应以论文、课题报告、专著等形式向外输出。
(五)完成旗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名师工作室名师及研修员的权利
1.成果突出、业绩显著者,主持人及名师享有盟级及以上名师评选的优先推荐权,成员享有旗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旗级名师的优先推荐权。
2 享有参加区、盟、旗重大教学科研及相关活动的优先权。
3 取得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有通过“名师工作室 ”进行推荐、推广的权利。
4.工作室成员所获成果荣誉记入原工作单位,享受相应的教育教学成果奖励。
七、名师工作室的组织与管理
(一)旗教育局成立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
1.旗教育局名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金 英(中共正蓝旗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书记、
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钢特木尔(中共正蓝旗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
记、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春兴(正蓝旗纪委监委派驻旗教育局纪检监
察组组长、教育局党组成员)
彭丽(教育局党组成员、教育局副局长)
苏德毕力格(教育局党组成员、教育局总督学)
齐仁那木吉拉(教育局副局长)
组 员:苏德格日勒(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负责人)
巴达仁贵(教育教学指导服务中心主任)
高 娃(教育教学指导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通嘎拉格(教育教学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
那琴(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干事)
乌日古木拉(教育局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名师工作室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协 调、检查、评估、审查名师及成员资格,负责落实经费,协
调相关部门积极为工作室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提供保障。
2.领导小组下设名师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教育教
学指导服务中心。
主 任: 彭丽(教育局党组成员、教育局副局长)
副主任: 苏德格日勒(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负责人)
巴达仁贵(教育教学指导服务中心主任)
高 娃(教育教学指导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成 员: 通嘎拉格(教育教学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
那琴(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干事)
乌日古木拉(教育局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名师工作室的过程管理、工作指导。 审查名师工作室工作方案、年度计划与总结,听取名师工作
室工作报告,进行年度考核与评估。
(二)经费保障旗教育局每年每个工作室给予两万元工作经费,每个工作室成员所在的工作单位提供活动开展所需的相关经费支
持。名师工作室经费由所在单位实行专户管理,旗教育局定 期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名师工作室的经费使用权归 主持人。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添置书籍, 日常办公经费, 课题研究、专题研究经费、聘请专家的授课费、外出培训及
其他用于开展活动的相关经费。
(三)考核评价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师的任期研修周期为 3 年。在每 个工作周期中按有关评估标准对名师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和终结性评价。由旗教育局名师工作办公室牵头并于每年 12 月组织领导和专家对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办法另行发文)。
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限期三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 被评为不合格的,更换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工作室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表现特别优秀的,给予适当的表彰奖励。
三年期满实行终结性评价,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 每个工作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名师工作室需进行新一轮的申报工作。名师工作室成员的考核于每年 11 月初进行, 由主持人 负责,考核不合格者,调整出名师工作室,考核情况报旗名 师工作办公室备案;同时于每年 12 月按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名师工作室的名师实行合同管理,任期内若调离正蓝旗,或脱离学校一线教学岗位,或在任职范围内发生重大责 任事故,或受到法纪处分,则自动解除合同,取消工作室及名师资格。
八、其他
(一)各学校应认真宣传“名师工作室 ”组建工作相关
精神,认真开展好主持人及成员的推荐工作。
(二)主持人所在学校要为名师开展工作办实事,在落 实工作地点、工作条件、安排工作时间和协调工作关系等方
面给予大力支持。
(三)经旗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旗教育局将公布“名师工作室 ”主持人名单并授牌。
(四)“名师工作室 ”主持人授牌后,各学校要根据本 方案认真推荐“名师工作室 ”成员,经旗名师工作领导小组 审核评选,对进入“名师工作室 ”的成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开展工作。
(五) “名师工作室 ”的成果纳入教育局年度目标考核。
正蓝旗教育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