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正蓝旗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质健康测试方案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3-00018 | 发文字号:蓝教办发〔2023〕78号 | ||
发文机构:教育局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正蓝旗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质健康测试方案 | |||
成文日期:2023-10-08 00:00:00 | 公开日期:2023-10-08 14:51:5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正蓝旗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质健康测试方案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劳动教育及体育、美育工作的若干措施》(内党发〔2021〕30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评价实施方案》(内教发〔2022〕18号)精神,落实锡林郭勒盟教育局《锡林郭勒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评价实施细则》,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测试方案。
一、测试原则
(一)以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和增进学生身心健康为目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
(二)坚持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知识、技能和体能同促进的原则。
(三)遵循评价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原则,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场地、统一器材、统一测试人员进行测试。
(四)充分发挥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推动落实“教会、勤练、常赛”要求。
(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评价实行“两考合一、一考多用”,评价结果是初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之一。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金 英 旗教育工委书记、局党组书记、 长
副组长:钢特木尔 旗教育工委副书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德毕力格 局党组成员、总督学
齐仁那木吉拉 副局长
袁玉亮 副局长
成 员:焦永立 旗教育局招生办主任
浩斯毕力格 旗教育局体卫艺股股长
俞智晶 旗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乌日古木拉 旗教育局行政监察股股长
刘学军 旗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郭海昌 旗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斯日古楞 旗第一中学书记、校长
牛跃林 旗第二中学书记、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教育局体卫艺股,办公室主任由钢特木尔兼任,副主任由焦永立、浩斯毕力格兼任。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指导、监督评价全过程,协助旗招生办做好考生报名、考试组织、成绩审核、成绩公示、统计上报和其他相关事宜。
全旗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479-4222060
三、测试对象
2022、2023年秋季入学初中生,2021年秋季入学初中生不涉及本评价范围,继续执行初中毕业生体育升学考试办法。
四、测试项目及分值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15分。
五、测试办法
负责测试单位:旗教育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评价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测试组统一进行测试。
测试内容:身高体重(BMI值)、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女生一分钟仰卧起坐/男生引体向上、女生800米跑/男生1000米跑7项测试。
测试时间:2023年秋季入学七年级学生10月10日测试;2022年秋季入学八年级学生10月11日测试。
测试场地:第一中学、第二中学
测试器材:智能化电子测试仪器。
测试办法及流程:
(1)身高体重(BMI值)由初中阶段学校统一组织测量,由考生、任课体育教师、主管副校长审核签字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后上报教育局招生办,教育局测试组将数据录入系统以备后续五项测试。
(2)教育局测试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场地、统一器材、统一测试人员进行测试,测试采用智能化电子测试设备。
(3)学校按测试组要求分组提前将考生送至考场入口,除考生外本校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刷卡检录后逐一完成五项测试,完成全部测试后到达考场出口合分汇总处刷卡完成考试。
(4)要求每一项测试完成后考生、项目测试员审核签字,每组完成全部五项考试合分汇总后测试组长审核签字,全体考生完成考试后进行成绩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方可录入系统。
评分标准:测试满分为15分,分三类六档进行赋分。良好及以上,80分及以上折算得15分;及格,75.0-79.9分折算得14分,70.0-74.9分折算得13分,65.0-69.9分折算得12分,60.0-64.9分折算得11分;不及格,0-59.9分折算得9分。
六、考务安排
设置统一考点,考务人员组织考试。体育健康测试严格执行封闭管理,做好全面消毒工作,考场除考务人员、卫健委指定驻校专人、纪检监察人员和考生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考场,确保考试安全性、严肃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一)考务会议
2023年10月9日下午15:00召开测试考务会议、布置考务工作事宜,并进行现场培训,要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考务工作人员及全体监考人员准时参加。
(二)核算、录入、公示安排
10月10日(七年级)、10月11日(八年级)下午公布考
生成绩。
10月12日上午进行判分、登记、造册和总结等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初中阶段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校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本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评价工作,配合组织好盟、旗两级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质健康测试各项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体育教师、班主任等组成的日常考勤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日常考勤整体工作及统计学生参与校内外体育竞赛情况。
(三)要充分认识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根据日常考勤特点,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初中学生体育与健康评价工作方案,详细制定日常考勤工作流程、配合做好上级体质健康及专项运动技能测试各项工作,制定日常考勤监管制度、考勤结果公示制度、评价监督举报及受理制度、评价过程监督检查制度、考勤人员和监督人员管理制度、运动类项目测试安全保障制度等,用制度规范评价全过程、各环节,确保评价工作组织严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四)要认真做好学生健康调查摸底工作,对残疾、患有心脏病、哮喘、癫痫等疾病的学生要建立台账,避免其参加大运动量练习及考试,以防患病学生在训练、考试中发生危险。
(五)考前对考生既往病史进行确认,做好免责协议的签订,如因考生和家长隐瞒病情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考生和家长负责。
(六)做好对确实丧失行动能力的残疾学生、因受伤较重或患有严重疾病长期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有效相关证明的收取和上报审核工作。
(七)要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评价宣传工作,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平台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考生及家长对改革后评价措施的认知。考前学校要向每一位考生印发《致考生和考生家长的一封信》,通报测试时间、地点及测试各项规定。
(八)学校要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项目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项目科学有效的融入到常规教学中,通过体育课、日常训练提高学生对于测试项目的掌握,提高测试水平。
八、监督管理
(一)日常考勤监管。常规教学期间由科任教师进行考勤,由考生、班主任、分管副校长签字后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栏中设置旗县两级举报电话),公示一周无异议方可生效,公示期满后逐级上报盟教育局体卫艺科和盟招生考试中心。教育局将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问。
(二)考生体质健康检测监管。由教育局评价领导小组下设测试组统一时间、统一场地、统一器材进行测试,每一项测试成绩由考生、测试人员、测试组长签字审核后及时在校内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栏中设置旗县两级举报电话),公示一周后方可生效,公示期满后统一上报盟教育局体卫艺科和盟招生考试中心。盟体育与健康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应比例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或收到信访举报,由盟纪委监委派驻盟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体卫艺科介入调查处理。
(三)专项技能监管。九年级专项技能测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盟体育与健康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专项技能测试成绩由测试人员、测试组组长、考生签字,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及时在校内、班级进行公示(公示栏中设盟、旗两级举报电话),公示一周后方可生效,公示期满后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上报盟教育局体卫艺科和盟招生考试中心。如测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或收到信访举报,由盟纪委监委派驻盟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体卫艺科介入点查。
九、特殊情况处理
(一)申请免于执行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学生
1.残疾学生
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办理“因残疾免于执行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手续。学生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可查询)或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的证明,经学校初核、各地体育与健康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认后,从提出申请的学年开始,可不参加日常参与情况考核、《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日常参与情况考核按满分赋分,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按14分赋分,九年级专项运动技能测试按18分赋分,之前学年考核测试成绩仍然有效。此类学生需参加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按实际得分计入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总成绩。
2.伤、病学生
无残疾证,因受伤较重或患有严重疾病长期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办理“因伤、病免于执行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手续,需提供二级(含旗县)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以及病历、检验等相关诊查资料,经学校初核、各地体育与健康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认后,从提出免试申请的学年开始至病愈康复期间,不参加日常参与情况考核、《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日常参与情况考核按满分赋分,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按0—59.9分等级标准进行赋分(9分),九年级专项运动技能测试按12分赋分,之前学年测试成绩仍然有效。此类学生需参加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按实际得分计入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总成绩。康复后,由学生监护人提出申请,在确保健康、安全的前提下,按正常学生评价办法执行。
经各地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免于执行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的学生,其相关申请审核材料入学生档案。鼓励免于执行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的学生在专业指导下开展日常体育锻炼,积极参加体育与健康课以及体育竞赛见习。
(二)申请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补测学生
1.因临时受伤、患病、女生生理期等原因暂时不能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的学生,由本人或监护人在测试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办理“因伤、病等申请参加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补测”手续,需提供二级(旗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以及病历、检验等相关诊查资料(女生生理期无需提供医院证明等材料),经学校初核,各地体育与健康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认后,须在本地区统一测试结束后5-8日内完成补测,按照补测成绩赋分。已办理相关手续,仍不能在各地区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测者,当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成绩按0—59.9分等级标准进行赋分(9分),九年级专项运动技能测试时此类情况按12分赋分,不办理手续者,成绩计0分。此类学生日常参与情况考核、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按照普通学生政策要求执行。
2.在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过程中受伤、患病不能继续参加剩余项目测试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测试现场医务人员初核、各地体育与健康评价领导小组复核确认后,已经参加的考试项目成绩有效,须在本地区统一测试结束后5-8日内完成未参加项目的补测,按照已测和补测成绩赋分。如在补测中仍不能完成剩余项目的测试,没有参加的测试项目成绩按照该项目满分分值的60%记录。不办理手续者,没有参加的测试项目成绩计0分。
经各地体育与健康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要对申请免于执行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学生和申请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补测学生的办理程序严格把关,对申请人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认真审核,并履行公示程序,按照统一测试的相关要求实施。原则上,补测安排在本地区统一测试(或学校参加统一测试)后5-8日内进行。
(三)转学学生
1.自治区内转学的学生,其体育成绩互认。因残疾或伤、病免于执行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的转学学生,由各地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出具免于执行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分残疾和伤病两类)。其他转学学生由盟招生考试中心或委托各地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出具转出前各学年(学期)成绩证明,转入后,继续参加转入地的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
2.由自治区外转入的学生,其转入前的日常参与情况考核由转出学校按学期出具考核证明,即:学生体育与健康课出勤率是否达到85%及以上、参加校内外(含班级内)体育竞赛是否达到1次及以上,由转入学校按我区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日常参与赋分标准进行赋分。其转入前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成绩由转出地教育部门按学年出具成绩证明或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证明(必须与上报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网的成绩或情形一致),按我区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赋分标准进行赋分。转入后执行我区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办法。
3.未能按时参加八年级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的学生,需报名参加九年级自治区统一安排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生物学、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按实际得分计入学生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总成绩。
十、考务工作要求
- 为确保测试工作顺利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详细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质健康测试工作方案,设立考务小组,并报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届时选派巡视组检查各地考试情况。对测试人员进行考前封闭,其他直接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以及考生分组名单考前必须保密,直接参与考试的测试和考务人员应与考生无直接教学或直系亲属关系。进入考区的所有人员在考试当天准备会上,上交所有通讯设备。
(二)评分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坚持计分透明,考试应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和得分,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需当场向考务人员提出,当场解决,如无疑问,由学生签字确认。并在考生所在学校公示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栏中设盟、旗两级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期一周。考生对考务工作有意见,应通过学校向盟教育局或旗县市(区)教育局考试领导小组反映。
(三)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指挥,对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考生,考务长有权停止或取消其考试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要在测试结束后1天内完成最终成绩录入工作,由盟巡视工作组核对成绩无误后,将最终成绩和2023年锡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评价测试编排表(PDF文件)、2023年锡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数据库上报盟招生考试中心。纸质成绩册存当地招生考试中心封存备查。
十一、注意事项
(一)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评价测试安全工作。做好宣传工作,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不得隐瞒疾病,学校校医、班主任、体育教师要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二)要教育引导学生科学锻炼身体正确对待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评价测试,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免试条件的学生实行免试。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
交通车辆、考点场地、器材设备的安全检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
生。
(四)考场要配备医护人员,参加测试学校要派校医随队参
加考试,要完善各项应急措施。
十二、其他事宜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评价测试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持续时间长、组织难度大的工作,教育局及学校要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精心组织,严格管理。把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评价测试作为推进素质教育、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以及促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工作来抓,不断提高我盟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安全第一和方便考生”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对体育考试工作不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的,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学生伤亡事故或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正蓝旗教育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