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文字解读】关于对《扎格斯台苏木2024年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04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扎格斯台苏木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文字解读】关于对《扎格斯台苏木2024年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 |||
成文日期:2024-04-10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4-10 16:41:5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文字解读】关于对《扎格斯台苏木2024年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实施目的意义
实施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可有效避免牧草在生长初期被牲畜过早啃食、踩踏,引起草地生产力下降、草原牧草种群退化的问题,对草原生态恢复保护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实施春季牧草返青休牧,有利于传统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向现代生态畜牧业经营管理方式转变,存进生态、生产、生活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时限
(一)休牧范围。结合第三轮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在全苏木草畜平衡区对牛、马、驴、羊、骆驼实施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制度。
(二)休牧时限。春季休牧时间4月10日至5月25日,为期45天。
(三)活动场地。以当地牧户载畜量为基数,确定每户休牧期活动场地不超20亩,活动场地要设置在棚圈周边,并有明显标识。
三、补贴办法
为确保春季休牧取得实效,实施草畜平衡区的农牧户根据休牧成效,依据盟级有关补贴办法规定每亩补贴1.125元给予休牧补贴。休牧达到标准要求的正常发放补贴,有偷牧放牧现象不予发放补贴。对列入禁牧区、草原生态修复区、公益林管护区的农牧户按原相关规定给予补贴,不再享受休牧补贴。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成立由苏木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组织机构,负责休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调度。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使休牧制度家喻户晓;对饲草料储备牲畜饮水、牲畜活动场地、疫病防治等休牧保障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为2024年休牧制度全面打好基础。
(二)具体实施阶段。各嘎查要按照要求严格执行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制度。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切实加强执法监管,对违规放牧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做好基础保障。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四是加大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