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印发《扎格斯台苏木2024年春季牧草 返青期休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08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扎格斯台苏木 | 信息分类:通知 | ||
概述:关于印发《扎格斯台苏木2024年春季牧草 返青期休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4-03-28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4-10 16:46:1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印发《扎格斯台苏木2024年春季牧草 返青期休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扎格斯台苏木2024年春季牧草
返青期休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木中心、局、各嘎查:
为进一步科学合理保护利用草原生态资源,扎格斯台苏木实施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我苏木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现将《扎格斯台苏木2024年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
正蓝旗扎格斯台苏木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
扎格斯台苏木2024年春季牧草返青期
休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科学合理保护利用草原生态资源,根据《内蒙古锡林郭勒盟2023-2025年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实施方案》《关于2024年正蓝旗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的公告》,决定在全苏木草畜平衡区开展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为保证休牧工作的顺利推进,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的意义
实施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可有效避免牧草在生长初期被牲畜过早啃食、踩踏,引起草地生产力下降、草原牧草种群退化的问题,对草原生态恢复保护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实施春季牧草返青休牧,有利于传统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向现代生态畜牧业经营管理方式转变,存进生态、生产、生活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时限
(一)休牧范围。结合第三轮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在全苏木草畜平衡区对牛、马、驴、羊、骆驼实施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制度。
(二)休牧时限。春季休牧时间4月10日至5月25日,为期45天。
(三)活动场地。以当地牧户载畜量为基数,确定每户休牧期活动场地不超20亩,活动场地要设置在棚圈周边,并有明显标识。
三、补贴办法
为确保春季休牧取得实效,实施草畜平衡区的农牧户根据休牧成效,依据盟级有关补贴办法规定每亩补贴1.125元给予休牧补贴。休牧达到标准要求的正常发放补贴,有偷牧放牧现象不予发放补贴。对列入禁牧区、草原生态修复区、公益林管护区的农牧户按原相关规定给予补贴,不再享受休牧补贴。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成立由苏木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组织机构,负责休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调度。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使休牧制度家喻户晓;对饲草料储备牲畜饮水、牲畜活动场地、疫病防治等休牧保障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为2023年休牧制度全面打好基础。
- 具体实施阶段
各嘎查要按照要求严格执行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制度。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切实加强执法监管,对违规放牧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嘎查要高度重视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组织推动、亲自督促检查。要充分发挥嘎查“两委”班子作用,逐级签订春季休牧责任状(责任书),建立休牧档案。
(二)做好基础保障。苏木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及各嘎查要提早准备,统筹做好饲草料储备、牲畜活动场地设置以及水源井、饮水通道、饲喂设施设备等保障工作。备齐备足防疫药物,落实防控措施。
(三)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作用,整合人员力量,调配交通工具,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违规放牧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加强行政执法单位与司法机关的协作,建立高效快捷的依法处置机制。充分发挥专职草原管护员作用,定期巡护,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形成执法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合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干部深入牧户,切实增强休牧自觉性。通过微信、入户宣传、发放明白卡、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休牧制度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