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印发《扎格斯台苏木开发设立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和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10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扎格斯台苏木 信息分类:其他
概述:关于印发《扎格斯台苏木开发设立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和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4-06-15 00:00:00 公开日期:2024-06-18 17:09:00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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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扎格斯台苏木开发设立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和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正蓝旗扎格斯台苏木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6-18 17:09

关于印发《扎格斯台苏木开发设立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和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嘎查党支部、委员会:

现将《扎格斯台苏木开发设立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和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嘎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扎格斯台苏木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7日

扎格斯台苏木开发设立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和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公益性

岗位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开发设立正蓝旗2024年嘎查村公益性岗位的通知》(蓝乡振发〔2024〕40号)要求,为扎实有效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营造干净整洁、美丽宜居的牧区人居环境,深化拓展全苏木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推就业帮扶有效实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内乡振发〔2022〕16号)《全区设立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公益性岗位助力乡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内邮管联〔2023〕6号),结合我苏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论述精神,通过开发设立公益性岗位作为推动稳岗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水平,实现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地就近就业及岗位增收。

  • 岗位开发设立

我苏木设立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和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公益性岗位(长期性岗位)9个,其中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巴彦乌兰嘎查设2个岗位,其他嘎查各设1个岗位,苏木统筹设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1个岗位。原则上不能安排一人多岗,一户最多1人参岗。

三、岗位职责

 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岗位,负责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邮件快件仓储、揽收、分拣、运输、配送等工作,宣传邮政快递业便民政策,提供邮政便民服务。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岗位,各嘎查公益岗要统一按照苏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安排调动,并负责所属嘎查道路两旁环境整治。苏木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岗位,负责所在地矿化焚烧炉及巴彦乌兰嘎查垃圾转运站垃圾转运工作,并与其他嘎查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公益岗协同完成全苏木垃圾转运。

四、人选选聘条件

扎格斯台苏木户籍,热爱公益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年龄在18 周岁以上的有就业意愿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原则上不安排无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优先安置弱劳动力和半劳动力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实现就地就近就业。苏木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岗位由苏木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

如嘎查脱贫户中没有符合条件的可在一般户中选聘公益岗,优先安置低收入人口、残疾人、退役军人等,要扎实有效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和深化拓展嘎查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

涉及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岗位人员应基本掌握智能手机或手持终端 (PDA)使用,可独自完成行政嘎查邮件快件的保管和收投工作。

五、选聘程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苏木嘎查通过张贴选聘公告、发放宣传单、入户告知等形式,及时向脱贫人口宣传政策、推介岗位。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提出申请,经嘎查“两委”核查、嘎查牧民代表会议评议、嘎查公示、苏木审核及公告、相关部门备案等程序确定岗位人员。

六、服务期限

嘎查与上岗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劳务合同),明确双方(根据实际签订责任方)权利义务和岗位职责任务、劳务报酬、绩效管理等内容并报苏木备案。服务协议(劳务合同)一年一签订。

嘎查应当在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协议期满前1个月内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对评价合格、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且符合聘任条件的,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程序继续聘任。

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嘎查可按程序解除服务协议(劳务合同);

1.公益性岗位人员自愿申请解除服务协议(劳务合同)的;

2.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3.死亡的;

4.不能胜任公益性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因政策调整需要减少或取消公益性岗位的;

8.不适宜继续工作的其他法定情形。

对于解除服务协议(劳务合同)的,嘎查应当在7日内上报苏木。苏木在7 日内上报旗有关部门,停止发放岗位补贴并根据实际需求按程序补缺。

七、待遇保障

公益性岗位工资每人每月1200元,工资报酬使用衔接资金;其中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岗位补贴标准为500元/月/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岗位补贴标准为700元/月/人。工资发放通过“一卡通”、社保卡、银行卡向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

  • 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落实,各嘎查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选聘原则,通过张贴选聘公告、发放宣传单、入户告知等形式,及时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宣传政策、推介岗位,按照方案要求做好相关选聘程序,向苏木上报符合岗位条件的有就业意愿的人员。

(二)强化岗位管理,苏木制定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办法,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并对岗位人员在岗情况、履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防止“政策养懒汉”、杜绝“闲岗”领空饷、找人替岗等现象,确保嘎查公益性岗位真正发挥效益。嘎查负责制定具体绩效管理办法,明确工作制度和奖惩措施,对岗位人员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分为日常评价和年度评价,评价应当引入嘎查群众满意度调查。有关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的由旗邮政分公司负责日常业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嘎查苏木。

(三)强化信息管理, 在确定公益性岗位人员后,苏木统一按要求及时将公益性岗位信息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

(四)强化岗位培训,苏木负责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岗位培训,重点培训岗位政策、岗位职责、劳动技能、相关管理办法等内容,确保顺利履职。有关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业务的由旗邮政分公司负责培训。

(五)强化社会监督,苏木嘎查两级在公开栏中公开公益性岗位人员姓名、职责任务、劳务报酬、绩效管理情况、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扎格斯台苏木监督举报电话:0479-2438352

扎格斯台苏木监督举报邮箱:zgstxczx@163.com 

巴彦杭盖嘎查监督举报电话:15389795270

巴彦淖尔嘎查监督举报电话:15847938652

巴彦乌兰嘎查监督举报电话:19104792083

巴彦宝拉格嘎查监督举报电话:13694782992

赛罕淖尔嘎查监督举报电话:13604793647

希热图嘎查监督举报电话:13141793414

呼格吉勒图嘎查监督举报电话:15847940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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