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五一种畜场深入开展“国旗耀边关” 铸魂工程工作方案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06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五一种畜场 信息分类:通知
概述:五一种畜场深入开展“国旗耀边关” 铸魂工程工作方案
成文日期:2024-05-03 00:00:00 公开日期:2024-05-03 09:45:49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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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种畜场深入开展“国旗耀边关” 铸魂工程工作方案

来源: 正蓝旗五一种畜场 发布日期: 2024-05-03 09:45

  为进一步拓展自治区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和盟委、旗委开展的“国旗耀边关”铸魂工程工作成效,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国家意识、国民意识、国土意识和国防意识,进一步巩固发展民族团结、边疆稳固的大好局面,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活动安排,就深入开展“国旗耀边关”铸魂工程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国旗耀边关”铸魂工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紧扣高质量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内蒙古自治区国旗升挂使用管理规定》要求,在全场范围内通过多种形式的升(悬)挂国旗和开展系列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切实为维护边疆稳固、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经济发展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一、有序组织实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分场、区要结合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措施,采取划片负责和分领域推进相结合的方式,有序组织实施。
  (二)强化宣传动员。各分场、区要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居民微信群、LED显示屏、宣传栏等宣传媒介,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和“国旗耀边关”铸魂工程的宣传力度,号召动员全社会积极踊跃参与“国旗耀边关”铸魂工程。
  二、分类推进落实
  (一)推进国旗进行政企事业单位。5月1日前,全场党群服务中心、住场党委、场内小企业完成升(悬)挂国旗。
  (二)推进国旗进道路场站。6月1日前,场内道路沿线路口,观景台、标志性建筑、沿街商铺、加油站悬挂国旗,并鼓励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有条件的居民在显著位置悬挂国旗。在全场街道主次干道显著位置、标志性建筑悬挂国旗。
  (三)推进国旗进公共活动场所。10月1日前,场内超市、宾馆、古建筑、小广场等按规定升(悬)挂国旗。
  (四)推进国旗进万家。10月1日前,通过举办主题活动等方式,宣传宣讲“国旗耀边关”铸魂工程的重大意义,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居民家庭在适宜地点自觉悬挂国旗。各分场、区党支部书记、网格长带头在户院内悬挂国旗。鼓励并支持广大居民做到家家户户适宜地点悬挂国旗。
各分场、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安排,尽早实施,深入推进,同时要以适当方式向基层和群众发放国旗,配发必要的国旗升挂装置。
  三、形成工作合力
  各分场、区、驻场党委单位要在组织举办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和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商贸活动时,依法举行庄严隆重的升挂国旗、奏唱国歌仪式。要充分发挥各类宣讲力量、宣传阵地作用,以升(悬)挂国旗为契机,依托文艺汇演、那达慕大会等大型活动,大力开展“我与国旗合个影”“向国旗敬礼”等富有地区特色、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系列活动。要将开展“国旗耀边关”铸魂工程,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和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示范旗等工作深度融合,有形有感有效开展思想引领,营造起良好社会氛围。
  (一)要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赋予的国旗管理统筹协调的职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组织好相关场所和机构规范升(悬)挂国旗。场党政办公室负责全场国旗升(悬)挂的日常统筹协调工作。
  (二)要将“国旗耀边关”铸魂工程贯穿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北疆模范机关先进单位”等创建工作中,号召各分场、区党支部、党员带头开展,鼓励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专题讲座、主题党日等开展系列主题活动。
  (三)场宣传部门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全民国防教育,深入挖掘整理爱国故事,大力开展宣传宣讲,打造更多文艺精品、文化产品。广泛组织全场居民开展文艺演出。
统战部门要发挥统一战线各领域代表人士作用,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营企业进边疆”等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将“国旗耀边关”铸魂工程纳入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群团组织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对所联系群众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发动,引导各行各业、社会组织等积极开展相关活动。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分场、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国旗耀边关”铸魂工程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压紧压实责任,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要加强部署推进和组织保障,切实把好政治关,把牢工作导向,注重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踊跃参与,广泛借鉴先进经验,创新做好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相关规定,统筹协调好本辖区内国旗管理以及国旗升挂、使用和收回等具体工作。
  (二)优化条件保障。各分场、区党群服务中心、驻场单位等国旗的升(悬)挂及管理事宜由本单位自行负责。场内沿街商铺、街道路口国旗的悬挂及管理事宜由场党政办公室结合实际情况安排部署。居民户院国旗的悬挂及管理事宜由各分场、区负责。场党委、种畜场积极推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深入开展“国旗耀边关”铸魂工程提供必要保障。
  (三)加强监督管理。场党委、种畜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具体监管职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要求,切实加强对国旗的升(悬)挂和使用管理,做到整齐、严肃、美观,杜绝国旗质量低劣、破损、倒挂、倒插、没有升到旗杆顶部、只升不降、随意丢弃等问题的发生。各分场、区、住场党委要常态化开展检查工作,对升挂、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国旗的情况及时进行纠正,同时做好破损、污损、褪色或不合规格国旗的收回、处置工作。
  (四)做好风险防控。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做好宣传引导,避免因工作方式方法不当引发矛盾。场宣传部门、派出所等部门要做好舆情监管、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稳妥应对和处置因升(悬)挂国旗不当引发的负面舆情。
  (五)认真总结经验。各单位要及时发现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深挖特色亮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教育引导社会各界自觉自愿升(悬)挂国旗及规范使用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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