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文字解读】关于转发旗农科局《关于申报2024年度饲草收储补贴》的通知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16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哈毕日嘎镇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文字解读】关于转发旗农科局《关于申报2024年度饲草收储补贴》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4-09-09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9-09 15:28:4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文字解读】关于转发旗农科局《关于申报2024年度饲草收储补贴》的通知
【文字解读】关于转发旗农科局《关于申报2024年度饲草收储补贴》的通知
一、背景
根据盟委、盟行署印发《锡林郭勒盟促进浑善达克沙地及半农半牧区发展肉牛规模化舍饲养殖若干政策措施(暂行)》(锡署办发〔2024〕1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印发《2024年粮改饲实施方案》(内农牧饲发〔2024〕398号)文件要求,现制定我镇2024年度正蓝旗饲草料收储补贴有关事项通知。
二、补贴对象
支持重点地区50头以上肉牛规模化舍饲圈养养殖户(场、合作社)、养殖小区以及镇内销售的专业化饲草料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
三、补贴品种
收储使用盟内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等优质饲草以及肉牛养殖场(户)接受程度高的特色饲草给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
统筹整合中央、自治区和盟级补贴资金,提高补助标准,收储饲草按照每吨100元标准给予补贴(自治区粮改饲试点项目补贴50元/吨,盟级半农半牧区项目补贴50元/吨)。重点地区50头以下肉牛规模化舍饲圈养养殖户,按照粮改饲项目补贴标准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