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上都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方案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3-00007 发文字号:上政发〔2023〕255号
发文机构:上都镇 信息分类:
概述:上都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方案
成文日期:2023-10-10 00:00:00 公开日期:2023-10-19 15:27:58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打印】 【字体: 】 浏览次数:

上都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方案

来源: 正蓝旗上都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0-19 15:27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问题整改视频调度会精神,扎实推进上都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举一反三抓好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盟委、行署,旗委、政府、旗安委总体要求,上都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旗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工作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汲取事故教训,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反馈问题“回头看”工作;开展不按初设、违规生产行为专项治理;开展违法违规分包、发包、承包行为专项治理;开展“罚而不改”专项治理;开展非煤矿山领域综合治理;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治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防范化解重特大事故硬措施等重点工作,出重拳、下猛药,有效解决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自治区53条措施、盟细化的74条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解决责任落不实的问题、解决“三管三必须”没有落实到每个人头上的问题、解决监管执法不严的问题、解决行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同向发力,织密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各级督导检查反馈问题“回头看”,解决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不高、执法检查“宽松软虚”的问题

参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综合检查组第三组、全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组、全区安全生产第五督导检查组、2022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组、各行业领域国家、自治区、盟级层面专项检查和全旗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以往排查出的隐患是否再次重复发生;企业是否将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是否汲取 教训、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检查出来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立案查处;各监管部门是否存在执法处罚为零的情况。

(二)开展不按初设、违规生产行为专项治理,解决地区行业间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

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进行施工;新建项目重点检查和整治不按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甚至只生产不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改扩建项目重点检查和整治未批先建、超区域或者超范围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生产系统重点检查现状与其设计是否符合,是否达到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有关规定和要求等行为。

(三)开展违法违规分包、发包、承包行为专项治理,解决“以包代管”“包而不管”重生产轻安全的问题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将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是否与承包单位签订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是否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是否对承包方从业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前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在项目开工前,对承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作业范围、工艺特点、危险因素、应急处置、安全责任等事项;发包、承包双方是否均明确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或进行危险作业是否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是否对承包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发包和承包单位是否严格落实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并在制度中明确相关人员享有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发包和承包单位是否根据项目特点,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等安全管理行为。

(四)开展“罚而不改”专项治理,解决改不到位、改不彻底的问题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罚代管代改”“罚而不管不改”的问题;是否存在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屡查屡犯、屡查不改等问题;是否存在该停产的不停产、该关闭的不关闭、该取缔的不取缔的问题;企业是否按照“五定”(定整改措施、定责任人、定责任单位、定时限、定预案)要求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并整改到位等问题。

(五)开展非煤矿山领域综合整治,解决生产模式混乱,安全管理松懈,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突出的问题

聚焦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重大灾害治理、重大风险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整治攻坚、“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落实。督促企业开展全系统、各环节、全覆盖的自查自纠,形成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逐条对照整改。深化非煤矿山领域重大灾害防治检查,严厉打击盗采、隐蔽工作面开采、不按设计施工、以采代建等行为。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长期整合技改、边建设边生产、边坡问题屡查屡犯、安全隐患突出、企业管理组织混乱、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非煤矿山企业。特别要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领域藏匿工作面、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开采等行为。

(六)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治理,解决中介机构各种利益关联,监督管理混乱问题

建立惩戒和淘汰机制,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严格惩戒不诚信行为。强化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依法公示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执业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名单,坚决净化市场环境。

(七)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冶金工贸、环保设备设施、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坚决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精准采取上限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八)开展违规电焊切割施工作业专项治理,解决动火作业监管职能不明确,动火作业不规范的问题

按照职责,加强对本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治理过程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重点检查(但不限于)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落实电焊、切割作业审批管理制度、安全操作流程、动火作业方案情况;动火设备清洗、置换与其他生产系统可靠隔离情况;动火作业周边可燃物清理及安全距离情况;进行动火作业分析情况;电焊、切割特种工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动火地点附近设置数量充足,种类适宜的灭火器具情况;动火可靠监护情况等。

三、治理范围

重点行业领域:非煤矿山领域、危险化学品领域、道路交通领域、燃气领域、建筑施工领域、消防领域、电力领域、民爆领域、冶金工贸领域、通信领域、文体旅游领域、农牧机械领域、水利领域、铁路邮政领域、社会福利领域、商贸流通领域、特种设备领域、校园安全领域。

四、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11月30日,对全镇所有正常生产、建设企业,即将复产复工企业全覆盖开展一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以“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检查。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组织,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安全职责,结合实际明确细化检查重点内容和人员任务分工,确保有关任务按要求尽快落实。加强与各有关部门联动,做到“宁可抓重、不能抓漏”,多重布控、齐抓共管,扎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管工作,构建起全流程、多层级、全覆盖的安全保障网。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打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

(二)加强隐患整改。要牢固树立“隐患即是事故”理念,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将排查出的问题列成清单,建立排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有问题查不出的,报纪委严肃追责问责。要加大隐患整改督查督办力度,对重大隐患一律实行挂牌督办,实施销号管理,按照红、橙、黄、蓝进行风险分级,逐项落实包保责任,确保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坚决做到重大隐患“清零”。

(三)严格行政执法。务必瞄准目标、一鼓作气,通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深入查找差距、补齐短板、堵塞漏洞。要坚决破除监管执法“宽松软”,加强精准执法检查,对各类事故及事故发生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打到痛处、绝不姑息。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对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强化指导借鉴作用;对非法违法行为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对问题隐患突出或违法违规单位和企业进行严查重处、公开曝光,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要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和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快推动被动安全向主动安全转变,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极性,进而填补安全漏洞,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上都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0日

上一篇:
下一篇:

正蓝旗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长者
模式
智能
问答
政策
问答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