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五大任务:访谈解读】正蓝旗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解读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02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生态环境局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五大任务:访谈解读】正蓝旗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解读 | |||
成文日期:2024-01-18 10:31:00 | 公开日期:2024-01-18 10:36:1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五大任务:访谈解读】正蓝旗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解读
采访人:您好,正蓝旗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背景意义是什么?
嘉宾:2022年3月25日至4月25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6月2日向自治区反馈了《内蒙古自治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为扎实做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面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和《锡林郭勒盟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采访人:那需要达到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嘉宾:
工作目标:
1.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从严从实、全面彻底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督察报告涉及我旗的14个问题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其中立行立改、长期坚持5个,2022年完成3个,2023年完成1个,2024年完成2个,2025年完成3个;交办的6件群众信访问题全部办结,确保督察整改成效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2.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25年底,全旗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维持在90%以上,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至10.0微克/立方米;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森林覆盖率12%、草原综合植被盖度45%、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20万亩;所有生产矿山达到国家或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3.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新发展理念得到全面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取得明显进展,碳达峰碳中和稳妥有序推进,生产生活方式全面绿色转型步伐明显加快。到2025年底,力争单位GDP能耗较2020年下降17%。
4.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规政策制度不断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压实。城乡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齐,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不断加强,破坏生态、污染环境、违规审批、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主要任务:
1、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教学、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学习交流,引导各级干部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做到学深悟透、知行合一。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认真落实好自治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全社会资源全面节约集约、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实施方案等部署要求,用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擦亮绿色生态底色。
2、全力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严格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把保护草原和森林作为首要任务,全面落实林长制,认真执行基本草原保护和草畜平衡、禁牧休牧等制度,严格规范草原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强化征占用草原分区用途管控,严禁在草原生态红线内乱采滥挖、新上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占用草原林地行为,持续提高草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加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对8家露天矿山治理和植被恢复情况开展年度评估,结合实际调整完善治理计划,确保2025年底前实现应治尽治。推进河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改善河湖水生态。加大湿地保护和恢复力度,推动编制实施我旗湿地保护规划,强化资金投入,实施湿地恢复等生态修复工程,做到应保尽保。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落实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制和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负面清单,加大开矿采砂、旅游开发等生态破坏问题整治,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内非生态活动。
3、扎实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认真贯彻“双碳”战略部署,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严格用能精细化管理,落实能耗强度严格控制、能耗总量弹性管理政策措施,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目标任务。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低水平盲目发展管控目录》,严把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以及产能置换等要求,严格控制铁合金、电石、电解铝等行业的准入,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坚决停批停建。落实高耗能行业电力市场交易政策。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坚定不移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着力推动经济发展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由粗放高碳型向绿色低碳型转变、由分散低效型向集约高效型转变,加快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构建绿色特色优势现代化产业体系。
4、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推进散煤污染综合治理,继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实现主要污染物全面达标。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作用,统筹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持续推进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重点任务,全力“保好水”“治差水”,稳步提高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尾矿库分类分级管理,对符合闭库条件的尾矿库全部闭库;强化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深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粉煤灰、冶炼和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着力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规范稳定运行。
5、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进一步落实各领域生态环境治理制度机制,打造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现代治理体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自治区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持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旗直各部门、各苏木镇(场)党委、政府(管委会)每年向旗委、旗政府汇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层层拧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链条。多渠道开展生态环境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加快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整改,增强全社会关心生态、参与建设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