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拟定全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工作;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安置计划和管理工作;同有关部门拟定农牧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旗人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信息、安全保密、网络维护、公文审核、车辆、接待、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负责综合调研、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政务宣传、微信平台、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办政务公开、普法、法规宣传、依法行政工作。
(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一、承担全旗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工作,协助拟定全旗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负责人才交流政策咨询,负责建立全旗人才资源信息库,负责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搭建供需平台,促进双向选择。 二、承担全旗社会人才公共管理服务工作,包括人事代理、流动人才手续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等。 三、承担全旗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人事档案相关辅助性工作。 四、承担全旗事业单位人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等工作。 五、承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辅助性考试的考务工作。 六、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接待,劳动维权和劳动人事争议投诉案件协调处置前期的辅助性工作。 七、完成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力资源股。负责按照国家、自治区、盟指定的岗位比例及相关要求对全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人员进行岗位设置管理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全旗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政策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综合管理工作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组织申报及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的职业资格考试申报工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及学术技术带头人的推荐、选拔、管理等有关工作;承办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自治区、盟、旗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逃选、申报工作;指导全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全旗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动、考核、请销假、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年度考核及录用人员试用期考核工作;负责新录用人员招聘招录培训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事假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工作、负责人才信息库系统更新维护工作。
(四)工资福利股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牺牲、病故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工作二、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退休手续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工资核定工作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调动工资转接工作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正常晋升档次、薪级工资审批工作五、审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职务(职称)工资变动工作六、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的部分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工作七、其他工资调整:根据上级部门出台的相关调资文件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工资待遇。
(五)劳动关系股 。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法规;拟订全旗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负责各类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备案审查、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合同审核登记拟订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劳动关系处理、企业经济性裁员和劳务派遣政策监督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探亲假制度、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以及特殊工程的劳动保障政策参与劳动模范的评审;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和工资支付监督管理相关政笛: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全旗最低工资标准并监管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参与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全旗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维护农收民工合法权益,宣传国家、自治区、盟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并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
(六)就业社保股。贯彻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牧区劳动能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指导和监督对职业机构的管理;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管理;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政策,落实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组织实施就业再就业、创业培训:拟定全旗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建材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监督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审批工作;承办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初审申报工作,贯彻落实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工龄计算。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工伤保险规划、工伤预防、认定政策,并开展相关工作。
(七)基金监督股。 贯彻落实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监督政策制度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办法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指导编制全旗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组织拟订全旗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局直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情况,并对资金活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内部审计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协助查处违纪违规案件。承担局机关财务、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有关统计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正蓝旗腾飞路与八音敖包路交叉路口北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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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 色楞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