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文字解读】: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提醒函》的通知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17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应急管理局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文字解读】: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提醒函》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4-07-15 17:00:00 | 公开日期:2024-07-15 17:22:1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文字解读】: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提醒函》的通知
一、文件出台背景和依据
当前,暑期、汛期、旅游出行期、生产经营高峰期四期叠加,未知和不确定等因素增多,同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区第34届旅游那达慕即将召开,给我盟安全生产形势带来一定压力。7月8日,东乌珠穆沁旗发生一起致使2人当场死亡、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2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盟委书记张佰成同志对事故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坚守安全底线,全力开展伤员救治,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落实批示精神,持续加强安全监管,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醒。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继续保持高度警觉状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持续抓紧抓实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当前季节性安全生产规律特点,深入分析研判安全生产面临的复杂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对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新一轮安排部署,切实履行好“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三、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即日起,长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我盟产业特点和季节性生产特点,聚焦矿山、危化、人密场所消防、冶金工贸、燃气、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领域,认真履职尽责,立即组织开展自查排查,查缺补漏,避免监管盲区,全力做好各类安全生产督导督查工作。
五、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
无
六、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适用于文件修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