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印发《正蓝旗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1-00266 | 发文字号:蓝政办发〔2021〕32号 | ||
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通知 | ||
概述:关于印发《正蓝旗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1-04-12 14:41:25 | 公开日期:2021-04-12 14:41:2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印发《正蓝旗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正蓝旗2021年能耗“双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旗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正蓝旗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4月12日
正蓝旗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国家能耗“双控”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全盟能耗“双控”工作会议精神,扭转能耗“双控”不利形势,确保“十四五”能耗“双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能耗“双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能耗“双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抓好能耗“双控”工作,抑制不合理用能需求,守住能耗“双控”底线,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二)目标任务。2021年全旗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能耗增量控制在0.3万吨标准煤以内,2020年能耗量为101.25万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在2020年基础上下降3%。
2021年一季度,我旗全社会能耗预计为19.16万吨标煤,按行业业划分工业耗能11万吨标准煤;供电耗能(不包括正蓝旗上都钛业有限责任公司)能耗1.17万吨标煤;汽柴油能耗1.39万吨标;居民燃煤、天然气、液化气、润滑油等综合能耗5.6万标煤。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协调稳定原则。坚持经济发展和节能降耗相协调,在制定能耗“双控”工作措施和实施过程中,结合行业、企业实际,分类处置,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力戒简单“一刀切”,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能耗“双控”的关系,有效保障重大项目和民生合理用能需求。
(二)坚持行业管理原则。在旗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各行业、各重点企业为主体,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强化能耗“双控”工作行业管理,即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在制定能耗“双控”工作措施和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办事。
三、组织管理
全旗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能耗“双控”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问题。
旗委宣传部:负责加大全社会节能降耗宣传力度,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指导新闻媒体开展节能降耗宣传,组织节能降耗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节能降耗社会氛围。
旗发改委:承担旗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统筹全旗能耗“双控”工作,牵头组织全旗节能形势研判、预警和分析,提出进一步强化能耗“双控”措施。确定年度能耗双控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工作计划。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指导全旗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相关工作。优化新能源项目服务,提高清洁能源消费和新能源装机占比。
旗工信局:负责全旗工业领域能耗“双控”工作,深挖工业领域节能空间。对年耗能5000吨标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特别是规上业企业实行月调度、月报告制度,分析能耗环比、同比变化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指导和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改造,做好节能降耗和提高产品附加值。
旗统计局:负责监测、预警全旗能耗“双控”工作,实行月报告、季分析制度,监测能耗“双控”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形成专报报旗委、政府,供决策参考。组织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源统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规范数据填报。
旗住建局:负责全旗建筑领节能降耗工作,摸排建筑领域节能空间,落实好节能工作任务。控制城区景观及非必要时段照明用电,落实市政领域节能措施。
旗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领域节能降耗工作,加强交通运输领域节能量测算;提高交通运输能源利用效率,推进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和无车承运人发展,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清洁能源车辆比重。
旗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全旗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制定行动计划,发挥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引领示范作用。禁止采购国家明令淘汏的用能产品、设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
旗农科局:负责推进农牧业和农村、牧区节能工作,支持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广农畜牧业节能技术和产品,鼓励更新和淘汏高耗能农畜牧业机械。
旗教育局:负责教育领域开展节能科普教育,制定全旗教育领域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及相关措施,并组织落实。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接入工作。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设施配备情况开展检查,推动商户节约户外照明、音响等用电。
旗财政局:负责对节能降耗相关工作予以资金保障。
旗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督促高耗能行业、重点企业临时停(限)产时的安全生产工作。
旗供电分局:配合做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用电量监测、分析等相关工作。
各部门每月12日前,将本部门(领域)上个月节能降耗工作情况报旗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领导小组报告。
四、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耗“双控”工作
1.狠抓工业领域节能。旗工信局负责抓好全旗工业领域能耗“双控”工作。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能耗约占全旗总能耗的40%,企业完成能耗“双控”任务,是决定全旗能耗双控任务完成的主要因素。经对正蓝旗上都钛业有限责任公司年综合耗能测算(该企业满负荷生产年耗能4万吨,约占全旗能耗总量的4%),要完成全年能耗双控任务,必须对企业采取限产。为了确保完成二、三、四季度能耗“双控”目标,组织开展节能目标监测、管理工作。实行分级分类定期调度、报告制度。对年耗能5000吨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特别是对规上业企业、拟提限企业的用电量实行月调度、月报告制度,分析环比、同比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建议。(责任单位:旗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旗统计局、供电分局、各相关企业。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持续推进)
2.加强建筑领域节能。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严格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进一步加大绿色建筑推广,明确相关区域绿色建筑等级指标,提高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大力倡导和推广新型建筑材料比重,把好建筑市场准入和审批关。(责任单位:旗住建局。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3.加强交通领域节能。提高交通运输能源利用效率,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严把运营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制标准关。认真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在配发《道路运输证》时将燃料消耗量作为必要指标,禁止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低能效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并加强车辆技术维护,确保更新车辆符合节能环保标准。增强车辆实载率。大力推广物流实名登记信息系统建设,降低空载率和运输工具能耗,提高运输效率。加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推进交通运输标准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加强机动车检测线管理。多维度查处不符合排放标准机动车违法行驶行为,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新购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责任位:旗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4.推进农牧业领域节能降耗。支持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广农畜牧业节能技术和产品,鼓励更新和淘汰高耗能农畜牧业机械。(责任单位:农业和科技局。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5.加强公共机构领域节能。组织各单位成立部门内节能工作组,负责协调推进本单位节能降耗工作,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面向各单位开展节能宣传,进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机关和日常节能的紧迫感责任感。出台建立各单位节电、节水、节油、节约办公用品等具体措施。健全能耗统计和报告制度,推动各单位建立统计台账,进行月报监测,对能耗控制有力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实施节能设施改造。加快进行节能灯具、节水洁具更换改造工作,做好设备工作时间管理,节假日前做好设备用电安全、节能降耗提醒工作。
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强化“节约用电”意识,党政机关带头节能降耗,营造全社会共同节能降耗的氛围。(责任单位:旗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配合单位:旗直各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6.加强市政领域节能。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推进个体工商户落实照明、音响等节能措施(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持续推进)
加强市政、城区景观照明用电管理。优先采用节能环保电器设备,加强现有耗电设备更新。大力推广新能源照明和LED照明,精细化管理照明时间,部分路段路灯照明探索实行“隔一亮一”按照日出日落时间动态调整亮息时间。压减节日期间景观用电,非节日期间景观用电压减时长三分之一以上。(责任单位:旗住建局,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二)统筹抓好能耗“双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
1.科学控制能耗增量。从源头上严格项目审批,全面提高产业准入和节能审查标准,坚决遏制高耗能项目低水平建设,对全旗有支撑作用的企业,做好能耗预算管理。各行业、重点企业新上项目,要科学合理分析本地区能耗“双控”完成情况,提出能耗等量减量置换方案,有效控制能耗增量。对本地区能耗“双控”任务指标有影响的项目,科学论证投产时间,缓批限批;加大限制类的产能淘汰力度,加快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进度,提高绿色准入门槛。对影响完成全旗2021年各季度能耗“双控”任务的“十三五”节能违规项目,按照自治区、盟统一要求,适时对其采取停止生产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项目建设投产评估验收。(责任单位:旗发改委、工信局。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持续推进)
2.优化削减能耗存量。开展节能诊断工作,挖掘节能潜力。通过聘请对口领域行业专家、第三方中介机构等形式,迅速开展节能诊断工作,深度挖掘节能潜力,为本领域、本企业腾出节能空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强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发掘一产、三产、居民能源消费空间。(责任单位:旗发改委、工信局、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持续推进)
3.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举全旗之力,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质效,挖掘发展潜力,推动经济增长。加大规模工业企业培育力度,不断“延链、补链、增链”,以延长产业链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加快重点产业集群与基地建设,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培育新的增长动力。将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纳入企业能耗“双控”指标任务,推动主导产业实现绿色发展,促进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企业节能降耗类科技项目,做好向上推荐和资金争取工作。(责任单位:旗发改委、工信局、工业园区、农业和科技局。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持续推进)
(三)加强预测预警
1.强化监控预警。发改委、工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工业领域能耗调度、监控工作;统计部门加强对全社会用能情况进行监控、预警,实行月报告、季分析,监测能耗“双控”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每月形成专报报旗委、政府供决策参考;电力部门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月度、季度、年度全社会及重点领域用电量提供、分析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配备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发改部门履行统筹协调职责,及时督促监控部门开展监测分析预警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上级和旗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责任单位:旗发改委、工信局、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供电分局。配合单位:各重点用能企业。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持续推进)
2.做好节能降耗宣传。旗委宣传部依托新型和传统媒体优势,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组织联合行动,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能耗“双控”宣传工作。旗发改委、工信局、住建、交通、农科、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部门做好节能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积极提供新闻宣传素材;旗教育局在全旗各学校广泛开展节能降耗主题教育活动,打造节能型校园文化,结合主题活动日开展以节能、节水、环保为主题的活动,促进师生家长共同参与节能,形成强大合力。
3.严格能耗“双控”考核。从严开展年度能耗“双控”目标考核工作,对重点企业能耗“双控”指标完成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必要时限产整顿,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未按时限要求完成节能任务的,以及工作落实过程中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责任单位:旗发改委;配合单位:旗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旗完成时限:2021年底,持续推进)
附件:正蓝旗重点企业用能情况表
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