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印发《正蓝旗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03 发文字号:蓝安委会发〔2024〕1号
发文机构:应急管理局 信息分类:通知
概述:关于印发《正蓝旗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4-01-31 00:00:00 公开日期:2024-02-02 11:45:34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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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正蓝旗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正蓝旗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2-02 11:45

正蓝旗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旗2024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护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落实国家、自治区、盟委、行署以及旗委、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科学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自治区53条具体措施和盟74条细化措施,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135条硬措施和《内蒙古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出重拳、下猛药,有效解决安全生产责任落不实的问题、“三管三必须”没有落实到每个人头上的问题、监管执法不严的问题、行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同向发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确保岁末年初安全形势稳定的实际成效做到“两个维护”。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3月底。

  • 重点整治内容

(一)非煤矿山领域重点工作。将停产矿、技改矿、基建矿等与生产矿统一纳入安全监管范围,落实包保、盯守、巡查等监管责任情况。对使用的、长期停用的尾矿库,落实好维护、防控、监控等措施。加大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力度,做好停产停建矿山的监管巡查。严查企业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监管措施、安全隐患排查、监控系统运行、值班值守、留守人员用火用电等情况(由应急管理局负责)。对盗采矿产资源等行为严查严处(由自然资源局负责)

(二)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工作。全面开展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技能素质水平、提升智能化信息化管控水平等各项重点工作。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因低温、冻凝造成的“跑冒滴漏”现象,租赁厂房设备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是否存在意图逃避监管等行为;是否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安全教育培训、人员持证上岗、应急预案演练、安全标准化达标等不符合要求;危险化学品装卸是否严格执行规程作业。加油站销售散装汽柴油是否执行《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要求,不应向未采取防止静电积聚措施的绝缘性容器进行散装加注。开展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排查整治(由应急管理局负责)。重点检查非法储存、运输环节,重拳打击隐蔽在养殖场、废弃民房厂房的黑窝点(由公安局、交通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交通运输领域重点工作。春节前安全保障情况,主要包括苏木镇场及各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时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部署,强化公路保畅、运力组织、安全监管,做好恶劣天气、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等工作情况;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车辆和从业人员管理情况。道路交通执法情况,主要包括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治理公路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货车和车辆维修企业、车辆非法改装站点,加大“大吨小标”以及“百吨王”等非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加强公路桥梁运行安全整治和大件货物运输事中事后监管情况。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情况,包括优化农村牧区客运服务,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从严治理货车、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等工作落实情况。公安、交通执法人员,加强凌晨、清晨时段的路面巡逻和检查执法,严查“黑包车”“黑客车”等情况。对未交工路段封闭管理和施工作业车辆(通勤)管理情况。全力抓好极端天气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准确掌握气象灾害信息,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广泛进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提供预防预警信息保障(由交通局、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冶金工贸领域重点工作。重点整治冶金工贸企业煤气安全设备设施缺失、施工区域煤气隔断措施不到位;预防泄漏、中毒、窒息、喷炉爆炸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铸造装置维护不及时;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涉爆粉尘场所、涉氨制冷作业、涉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涉脱硫脱硝环保设施等重点环节、设备和部位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动火作业、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措施审批、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查第三方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做好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工作,严把源头关口,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消除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好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相关工作(由应急管理局负责)。特种设备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五)九小场所重点工作。对辖区“九小”场所(小宾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培训机构、小理发店等)和沿街门店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重点整治违规生产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用火用气、违规留宿住人的单位等消防违法行为。对涉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改正的,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由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消防领域重点工作。紧盯火源管理、电源管理、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安全疏散条件、防火分隔、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责任落实、初期火灾处置等致灾因素,重点排查整治私搭乱建堵塞逃生通道、在经营性场所外窗安装广告牌、乱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隐患,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无阻(由消防救援大队、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针对高层建筑(由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负责);商超、宾馆(由商务局负责);仓储物流人员密集(由交通局负责);混合生产经营、易燃易爆重点场所,特别是针对医院(由卫健委负责);学校(由教育局负责);养老院(由民政局负责);“厂中厂”(由工信局负责)等敏感特殊场所,全面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装修装饰、违规动火动焊、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电路过载老化、违规施工改造等高风险问题。

(七)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工作。重点检查商场市场、餐饮、宾馆饭店(由商务局负责);农家乐、音乐烧烤、KTV、电竞宾馆、轰趴馆(由文旅局负责);医院(由卫健委负责);养老院(由民政局负责)、节庆活动场地(由活动举办方负责)、体育场馆(由教育局、文旅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查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安全隐患和问题,严防各类人员聚集场所、活动发生火灾、拥堵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由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八)燃气领域重点工作。重点检查燃气企业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依法从快从重打击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和“黑气瓶”。燃气引入管和立管等燃气管网存在泄露,室内燃气管道腐蚀严重、漏气,以及用户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行为。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老化和带病运行,生产经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及无资质或超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等问题(由住建局负责)。加大对货运车辆从事燃气运输行为的检查力度,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运输企业、车辆、人员(由交通局、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重点检查燃气使用场所的灶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燃气具及配件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由住建局、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被违规占压及穿越密闭空间,重点整治燃气管线周边在建项目未严格落实燃气设施安全保护方案(由自然资源局负责)

(九)特种设备领域重点工作。重点排查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场所、商超、养老院、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及进入调压箱前的燃气管道使用登记及检验情况。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行业老企业、老旧特种设备“带病运行”,罐区冬季防凝防冻、防火防爆措施未落实等情况。重点排查燃气领域老旧球墨铸铁燃气管道设备裂化泄露,燃气运营企业压力管道及移动式压力容器超期未检,工贸企业冶金、高温熔融金属行业起重机械双限位安全保护装置失灵,氨制冷企业超期未检等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十)停工停产期间重点工作。重点开展非煤矿山、冶金工贸(由应急管理局负责);建筑施工(由住建局负责);重点项目(由住建局、发改委负责);上都镇平房区(由上都镇负责)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检查企业召开专题工作,部署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和节前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对本单位机械设备、消防器材、电气线路等排查情况。断电(应急预警控制联动系统不得断电)、断气等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停工停产期间处于安全状态。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抓好各行业领域的“垃网式”排查检查工作,切实把排查检查工作做深,做细。各部门要做好检查记录,同时,要加强协调、指导,督促各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严格执法,确保整改到位。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要严肃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在对企业的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当场向企业反馈,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要及时依法立案查处。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要建立隐患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逐项销号,确保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三)认真分析总结。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此次检查工作情况,建立隐患问题台账,杜绝零隐患。每周五中午12:00前将正蓝旗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问题隐患台账报送至旗安委办邮箱,首报时间为1月26日。

旗安委办邮箱:zlqawb4227565@163.com

附件:正蓝旗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问题隐患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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