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正蓝旗公安局关于公职人员带头参与“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倡议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3-00087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公安局 信息分类:其他
概述:正蓝旗公安局关于公职人员带头参与“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倡议
成文日期:2023-05-19 20:23:50 公开日期:2023-05-19 20:23:50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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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公安局关于公职人员带头参与“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倡议

来源: 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3-05-19 20:23

文明交通,你我共创。当前,我旗正如火如荼开展“一盔一带”(“一盔”,即安全头盔;“一带”,即安全带)安全守护行动。为保障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特向全旗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一盔一带”,人人参与。依法文明参与交通,是每位道路交通参与者应尽的义务,更是城市文明的体现。落实“一盔一带”没有旁观者,需要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这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党员、干部、职工要“模范带头”。我旗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乡镇(街道)、社团组织要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纳入安全管理,党员干部要带头遵法守规,积极践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醒、带动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干部职工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要带头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时,带头规范使用安全带,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发挥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模范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三、广大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要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在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请驾驶人和乘坐人佩戴上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

四、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们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并要求同车同乘人员系好安全带。对于驾驶人和乘车人来说,如果行车之前都能正确使用安全带,那么安全带将成为安全的伴侣、幸福的纽带。五、给亲朋好友“多多提示”。每一位驾驶人都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出行时,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即日起旗公安局交管大队将加大执法力度,严查严处不戴安全头盔、不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文明城市,安全交通,从“一盔一带”做起!为了您和家人出行的平安畅通,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后排,请您规范使用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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