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印发《正蓝旗政务服务大厅搬迁进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2-00744 发文字号:蓝政办发〔2022〕12号
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信息分类:通知
概述:关于印发《正蓝旗政务服务大厅搬迁进驻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2-02-15 15:16:43 公开日期:2022-02-15 15:16:43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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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正蓝旗政务服务大厅搬迁进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2-15 15:16

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正蓝旗政务服务大厅搬迁进驻工作方案》随文印发心请按照方案内容做好各项工作。

  2022 年2月15日

  

正蓝旗政务服务大厅搬迁进驻工作方案

  有序推进正蓝旗政务服务大厅搬迁进驻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全旗政务服务管理,实现“政务服务大厅之外无大厅”,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进驻原则

  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和服务功能相对集中、内部办公和外部服务适度分离、方便服务的原则,认真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实行“前台受理、中台专业支撑、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一窗”受理、受理审批办结“一站式”服务模式,形成“政务服务大厅之外无审批”的审批机制,将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实现集中统一办理,坚决杜绝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体外循环”、申请人“两头跑”。

  二、进驻部门

  全旗政务服务部门(38个):发改委、旗教育局、旗农科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旗林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生态环境局、旗统计局、旗民委旗残联、旗委统战部、旗委宣传部、旗委编办、旗档案局、旗气象局、消防大队、烟草专卖局、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供电分局、旗自来水公司、上都电厂供热明洁燃气公司、通讯企业。

  三、进驻方式及窗口设置

  (一)设常驻政务服务窗口(33个)。旗发改委、旗教育局、旗农科局、旗工信局、旗公安局、旗民政局、旗司法局、旗财政局、旗人社局、旗自然资源局、旗住建局、旗交通局、旗水利局、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旗卫健委、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旗应急管理局、旗林草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医疗保障局、旗税务局、旗生态环境局、旗民委、旗残联、旗气象局、旗消防大队、旗烟草专卖局、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供电分局、旗自来水公司、上都电厂供热明洁燃气公司、通讯企业

  (二)设非常驻政务服务窗口(5个。旗委宣传部、旗委统战部、旗委编办、旗档案局、旗统计局。

  (三)实行首席代表制度。根据“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按照“集中审批职能、整体进驻、审管分离、充分授权”的模式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单位采取职能归并的方式,将单位审批服务职能集中整体进驻政务服务大厅,负责本单位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在单位主要负责事项管理和监督。窗口实行首席代表制,窗口首席代表常驻政务服务大厅协调办理单位相关政务服务事宜。单位对窗口首席代表依法充分授权,除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由单位法人代表审签、集体讨论决定和报政府或上级部门审批的事项外,其他事项由窗口首席代表审核办理,对必须由单位法人代表审签、集体讨论决定和报政府或上级部门审批的事项,做好初审、协调和衔接工作。

  设专业办理窗口(9个企业开办专区综合受理窗口1个税务、社保、医保、不动产登记、住房公积金、公安、婚姻登记、工程建设(工改专区窗口)等8大专业窗口。专区窗口及专业窗口工作人员由专区牵头部门和各专业部门按照进厅人员标准择优选派

  (五)进厅人员要求进驻单位必须选派优秀的人员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必须是政治素质高、业务熟悉、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执法单位人员必须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持证上岗。进厅人员原则上要在窗口工作2年以上,无特殊情况单位不得中途调换,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换人员的,须经旗政务服务中心同意,并以单位正式文件形式报旗政务服务中心备案。各单位结合办实事际分别在常设窗口、非常设窗口、8大专业窗口各选派至少1名工作人员进厅。

  (六)设综合受理窗口专区。包括政务服务大厅综合一窗受理窗口、“一次办”受理窗口、“帮您办”受理窗口。综合服务窗口人员由政务服务中心负责选派人员担任,负责统一受理申请和送达结果。政务服务中心指定审批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批办结。窗口人员在法定时间内将审批结果送达申请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保障旗政府成立政务服务大厅搬迁进驻工作领导小组有序推进大厅搬迁进驻工作。各进驻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主动适应“放管服”改革,高度重视政务服务方式的转变。各进驻单位要“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按照“不为不进找理由、只为进驻想办法”的要求,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全力支持配合窗口进驻到位,确保政务服务大厅搬迁工作顺利完成。政务服务大厅搬迁后,财政局牵头测算整个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转及人员经费,确保财政足额保障。

  (二)精心准备。涉及进驻的单位要按照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实体大厅的要求将事项全部进驻大厅(《正蓝旗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见附件1,《旗政务服务局(中心)与驻厅单位就自治区巡视反馈整改工作对接情况确认函》见附件2),并授权到位。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年富力强的优秀人员到大厅工作,确保工作力量到位。进驻单位将《首席代表授权委托书》(附件3)、《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和服务授权委托书》(附件4)、《窗口人员进驻名单》(附件5《政务服务事项窗受理授权委托书》(附件6)以正式文件格式一式三份,于215日前报旗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档一并报送(正蓝旗政务服务中心公文传输系统)。各进驻单位电脑、打字复印一体机、扫描仪、高拍仪、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和电话的安装均自行解决。

  (三)加强督查政府督查室要牵头做好督查督办工作,督促各进驻单位按领导小组审查通过的方案进驻到位,督查结果与单位的年度考评结果挂钩。对进驻不力或敷衍塞责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要通过对进驻单位、人员、事项及办理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杜绝“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等现象,确保政务服务大厅规范高效运行。

  附件:1.正蓝旗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2月14日

        2.旗政务服务局(中心)与驻厅单位就自治区巡视反馈整改工作对接情况确认函

        3.首席代表授权委托书

        4.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和服务授权委托书

        5.窗口人员进驻名单

        6.政务服务事项窗受理授权委托书

  

附件2:

  政务服务局(中心)与驻厅单位就自治

  区巡视反馈整改工作对接情况确认函

  旗政务服务局:

  我单位就此次对接工作经正式确认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我单位将涉及依申请六类事项全部进行认领、编制、发布和进厅办理,优化流程配置,完成“四减一提”(减材料、时限、环节、跑动次数,提高办事效率)并及时按要求完成事项调整,除此之外我单位无任何其他依申请事项;

  2.我单位所有事项均按照要求在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受理、审批,确保在“厅内受理、厅内发证”;

  3.我单位自2022年2月15日起,承诺以(常驻/大综窗)形式进驻正蓝旗政务服务大厅,并加强对驻厅人员和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4.我单位承诺积极履行“双重管理”职责,选派业务精、能力强的工作人员驻厅工作,并严格执行盟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定。

                     单位签字(盖章):           

   日    期:

  附件3:

  首席代表授权委托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按照旗政府相关要求,特此委托我单位首席代表负责本单位进驻正蓝旗政务服务大厅事项的办理和服务工作。被委托人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实施政务服务行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授权委托书签订后,不因我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变动而变动。

  单位主要负责人:           

  单位名称(公章)           

  窗口首席代表:             

2022年2月  日 

 

  

  附件4:

  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和服务授权委托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按照旗政府相关要求,我单位承诺:

  1.将全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正蓝旗政务服务大厅委托我单位首席代表负责本单位进驻正蓝旗政务服务大厅事项的办理和服务工作。

  2.我单位依据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的原则,全部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认领、编制、发布和进厅办理,优化流程配置,完成“四减一提”(减材料、时限、环节、跑动次数,提高办事效率)并及时按要求完成事项调整,除此之外我单位无任何政务服务事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窗口首席代表签字:     

  20222**

  

  

附件5:

  进驻单位窗口人员名单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编制情况

    

  岗位职责

   

   

   

   

   

   

   

   

   

   

   

   

   

   

   

   

   

   

   

   

   

   

   

   

   

   

   

   

   

   

   

   

   

   

   

   

   

   

   

   

   

   

   

   

   

   

   

   

  注:“编制情况”栏选项为:机关、事业、企业。

  填报人:                                   联系方式

  

  

附件6:

  政务服务事项综窗受理授权委托书

  根据《营商环境评价条例》、《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的通知》要求,自2022215日起,           (委托单位)将本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权限委托给正蓝旗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前台综合受理、中台专业支撑、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继续履行好以下职责:

  1、明确本部门委托正蓝旗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的事项,驻厅窗口不再自行受理;

  2、积极配合以“办好一件事”为目标的改革,履行好相关职责,及时调整制定事项办事指南和操作指南、及时向综合受理窗口提供受理事项清单及样本等信息,梳理事项受理审查要点,结合日常实际及时更新完善,并按计划对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做好业务培训和在岗指导;

  3、委托我单位窗口首席代表,负责本单位与中心综合受理窗口的实时对接,集中统一行使业务审批权限,做好受理件的交接、办理、流转及证照批文送达等工作;

  4、为综合受理窗口提供业务支持及专业咨询解答,在接到综合受理窗口通知后及时做到及时应答,并按照要求及时反馈相关情况;

  5、对综合受理窗口的受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委托单位(盖章):           被委托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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