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文字解读】《正蓝旗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和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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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文字解读】《正蓝旗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和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解读 | |||
成文日期:2022-12-07 14:25:00 | 公开日期:2022-12-07 14:25:0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文字解读】《正蓝旗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和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解读
日前,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和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便于各苏木镇场、旗直有关部门深入理解并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行动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全旗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和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维护乘客、经营者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我旗社会稳定,正蓝旗人民政府制定了《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有三项主要内容,包括成立领导小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由申广胜副旗长任组长,交通运输局局长郭海军、公安局副局长王智任副组长,各苏木镇场、旗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崔彦武同志兼任。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路面稽查非法营运车辆工作,各苏木镇场负责开展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并在摸排重点地区返旗人员时,详细了解其返程乘坐车辆情况,如有非法运营车辆问题线索,及时反馈至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从2022年12月5日开始,形成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组织者和牵头者,依法查处“黑出租汽车”、“伪顺风车”;依法治理非法营运车辆经营重点区域、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妨碍执法行为;打击绕行疫情防控交通卡口、逃避核酸“落地检”等非法行为,使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和客运出租汽车经营猖獗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三)工作要求。各苏木镇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交通、公安部门要抓住关键环节,强化联合执法力度,抓住重点,依法打击。行动中查扣的车辆和个人从严打击,从重处罚。充分调动参加执法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好信息报送,及时通报行动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