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单位:民政局

办公地址:正蓝旗腾飞路与八音敖包路交叉路口东200米
联系电话:0479-422223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日除外)


机构职能

正蓝旗民政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旗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盟委和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行署有关民政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

(二)负责全旗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三)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嘎查、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四)承办全旗行政区划工作,研究和修订全旗行政区域规划,负责苏木镇和嘎查村(居)委行政区域的设立、撤消、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呈报工作。承办与毗邻地区(盟、市、旗、县)的边界线勘界工作,负责旗行政区域边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旗内苏木镇(场、管委会)边界争议和纠纷。负责地名管理、地名标志设置、地名信息化服务工作。

(五)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指导婚姻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六)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七)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八)贯彻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落实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九)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政策,指导精神卫生服务管理。

(十)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旗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调研指导全旗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旗本级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四)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十五)职能转变。旗民政局应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六)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正蓝旗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负责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旗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旗民政局会同旗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正蓝旗行政区划图。

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政务、事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做好日常文电办理、文件文稿起草、会议筹备组织、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目标考核、离退体人员等工作。加强对所属单位重大事项的监管。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二)社会救助股,负责全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全旗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承办中央、自治区、盟和旗级财政社会救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负责监督检查苏木镇 (场、管委会) 救助资金的落实、使用和发放。推动全旗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三)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自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及服务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嘎查村 (居)“扫黄打非”工作。指导嘎查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嘎查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权建设。贯彻执行国家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的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苏木镇和嘎查村(居)委行政区域的设立、撤消、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至报工作。承办与毗邻地区(盟、市、旗、县)的边界线勘界工作负责全旗行政区域边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旗内苏木镇 (场、管委会)边界争议和纠纷。负责地名管理、地名标志设置、地名信息化服务工作。审定标准地名出版物。

(四)社会事务股。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全旗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全旗婚姻、殡葬、儿童福利、精神卫生、救助服务管理机构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牧区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组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工作。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全旗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旗本级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从事或参与非法出版活动的社会组织。落实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彩票管理条例。依法履行权限内各项行政审批职责。

(五)养老服务股。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贯彻执行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牧区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高龄补贴等补贴发放工作。

办公地址:正蓝旗上都镇八音敖包路民政局

办公时间: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办公室电话:0479-4222236

负责人:阿拉腾巴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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