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单位:司法局

办公地址:正蓝旗上都镇察哈尔大街西段北侧正东方向195米  
联系电话:0479-4222756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周一至周五 除法定节假日)


领导简介

机构职能

  

        第一条  根据盟委行署批准的《正蓝旗机构改革方案》和旗委政府印发的《正蓝旗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正蓝旗司法局是旗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局,负责旗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日常工作  

  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和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全面依法治国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承担全面依法治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旗直各部门、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和异议申请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  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  法治建设。指导全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负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实施,指导监督全法律顾问、律师工作。负责管理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旗法律专家库、旗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负责并指导监督本系统装备等管理、保障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规划、实施全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九)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政务、事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做好日常文电办理、文件文稿起草、会议筹备组织等工作。负责拟订全旗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应急指挥、协调和处置的日常工作。研究拟订全旗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制定司法行政队伍培训规划并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系统表彰奖励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和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综合督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群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后勤服务、车辆管理、办公楼管理工作。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司法行政信息化系统、软件、平台的应用和维护工作。

(二)行政复议与应诉指导、监督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集中办理全旗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或组织办理政府行政应诉、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赔偿事项;办理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负责全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工作。

(三)行政执法监督负责全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旗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承担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审核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全旗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和异议申请工作

(四)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全旗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旗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负责全旗社区服刑人员奖惩的审核、审批;收集、分析全旗社区矫正工作各种重要情报,处置社区矫正突发事件;指导开展全旗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负责全旗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加强与监狱的沟通协调,推动监狱教育改造与地方帮教安置工作的有效衔接。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管理全法律援助、公证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安排人员为符合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负责拟订全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和管理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律师工作负责全旗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执业审核申报工作。指导、监督各苏木镇(场)政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政府法律专家库、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制定全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司法所建设。指导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秘书室。负责处理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建议和措施。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旗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协调落实委员会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承办全面依法治旗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旗有关重要文件。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和研究工作。

 

  办公地址:正蓝旗上都镇察哈尔大街西段北侧正东方向195米

  办公时间: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办公室电话:0479-4222756

  负责人:张利宾

正蓝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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