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局

办公地址:正蓝旗党政大楼二楼工信局224室
联系电话:0479-422216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日除外)


机构职能

   第一条 根据盟委、行署批准的《正蓝旗机构改革方案》和旗委、政府印发的《正蓝旗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正蓝旗工业和信息化局是旗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旗商务局牌子。

   第三条 正蓝旗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规划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监测分析全旗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中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工作。落实上级下达的全旗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和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并监督实施。

  (三)根据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提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建议。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负责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依法履行盐业行业管理职责。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四)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五)指导工业绿色发展。贯彻落实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六)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参与有关国家、自治区、锡盟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负责电子制造业管理工作。

  (七)组织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贯彻落实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自治区、锡盟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八)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指导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网络资源共建共享。

  (九)负责全旗工业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落实促进工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及措施的组织和实施。

  )完成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扶贫、财务、资产管理、政务公开、干部人事、年度考核等工作。指导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负责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工作。负责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全旗工业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宏观指导、协调和服务。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工业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组织、指导全旗工业中小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相关工作。承担全旗民爆行业存贮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推进民爆行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工作。
   (二)工业综合股。承担全旗工业运行日常监测和分析工作,发布预测预警信息,组织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承担工业运行中的煤电油运综合协调。落实上级下达的全旗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和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并监督实施,协调解决电力市场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电力需求侧管理。组织拟订全旗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自治区、锡盟和全旗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国家、自治区和锡盟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备案权限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承担装备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装备工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依托国家、自治区、锡盟和全旗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智能制造发展,推进技术装备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
   (三)信息化综合股。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以及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指导推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发展。承担化工、冶金、建材等的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锡盟有关产业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原材料行业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制定全旗原材料工业准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拟订工业信息化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工业领域的信息化建设、电子商务、电子认证工作。指导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应用。组织实施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项目。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质量、标准化、知识产权、品牌建设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参与工业行业技术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承担电子制造业管理工作,负责电子制造业运行分析。负责工业工控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指导、协调全旗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融合发展。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消费品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相关工作。研究拟订盐业管理制度,拟订全旗盐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旗食盐的生产批发准入管理和行业监管。推动盐业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四)商务综合股。组织拟订全旗商务发展规划。研究商务领域相关政策和商务发展趋势,并就重大问题提出建议。负责国家、自治区、锡盟归口管理的各类专项资金使用与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内商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办理机关及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团组审核和外国人来华商务活动邀请函核实工作。监督管理汽车流通行业。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负责直销管理。负责商务领域行政执法。指导商务领域的再生资源回收和节能减排工作。依法对拍卖、商业特许经营等进行管理。负责督促指导加油站、商贸服务业、大型商贸(会展)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落实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内贸流通发展的规划并推动实施。拟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提出商业网点的规划建议。加强农畜产品流通、冷链物流等基础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和农超对接,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推进商务领域诚信建设,指导信用销售,推动商务领域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内贸流通促进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网络零售统计和评价体系。推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电子商务大数据的集成和信息发布。拟订市场运行调控和消费促进方面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全旗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统计工作。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肉类等重要商品储备管理。负责重要商品(成品油等)和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及行业协调工作。负责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旗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牵头贯彻落实促进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执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和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执行国家机电产品(含国际招标)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加工贸易管理等政
策和有关目录,负责上级商务部门授权的进出口商品许可证管理工作。牵头推动全旗外贸新业态发展工作。 

  办公地址:正蓝旗党政大楼二楼工信局224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9-4222169

  负责人: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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