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发放2023年(第一批次)国家级公 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通知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01 | 发文字号:蓝林草字〔2024〕3号 | ||
发文机构:林业和草原局 | 信息分类:通知 | ||
概述:关于发放2023年(第一批次)国家级公 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4-01-10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1-15 11:15:0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发放2023年(第一批次)国家级公 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通知
来源: 正蓝旗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日期: 2024-01-15 11:15
那日图苏木、赛音胡都嘎苏木、扎格斯台苏木、桑根达来镇人民政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3年非国有天然林资源保护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任务的通知》(内林草办发〔2023〕124号)文件要求,按照正蓝旗人民政府指示,经林业和草原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发放2023年度(第一批次)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
2023年度个人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907414.21亩(16元/亩),资金是30518627.36元。
那日图苏木、扎格斯台苏木、赛音胡都嘎苏木、桑根达来镇人民政府一卡通办公室要在1月17日前按要求完成资金录入工作,及时发放补偿资金。
涉及到的4个苏木(镇)52个嘎查,请在公示7天后无异议及时发放资金。
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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