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单位:生态环境局

办公地址:正蓝旗上都镇金莲川大街与腾飞路交叉路口东150米 
联系电话:0479-423963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日除外)


机构职能

  负责正蓝旗辖区内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承担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负责正蓝旗辖区内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负责正蓝旗辖区内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承担土壤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负责正蓝旗辖区内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正蓝旗辖区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正蓝旗辖区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相关工作。依法对正蓝旗辖区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和重点开发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查工作。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正蓝旗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生环境监测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辐射环境管理包括对放射环境、电磁辐射环境的监督管理和放射性废物的处置。辐射项目的环保审批和验收,对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和伴生放射性资源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进行监督检查;对伴有辐射项目的环境环保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对项目是否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确认电磁辐射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竣工验收,并对改类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检查。严格落实辐射安全许可制度,对放射源使用单位,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及非密封射线物质场所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与运行、管理制度制定与执行、法规执行、账物是否相符,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制度,应急预案等进行核查。对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系统使用情况,单位信息是否全面,人员培训、个人剂量信息是否及时更新记录,年度评估报告是否按时上报等进行现场核查。全面加强电磁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对电磁辐射产生单位和场所的环评、验收和运营期间辐射环境日常管理开展监督检查。

   二、环评审批股:

   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由企业自主备案,环评股可给予帮助和指导。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由环评股具体牵头,召开研讨会和审批会,会议以局长办公会议形式召开,采取集体决议并形成会议记录,最终由局长总结意见并宣布准予审批结果。会后,由局长签发环评审批会议纪要,由分管局长签发批复文件。在项目审批过程中,要做到无关系服务、无利益办事。在接待来访来电咨询有关问题时,要态度和蔼、热情诚恳,主动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同时逐步落实电话交流、线上审批等“不见面”审批方式。

   三、正蓝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贯彻落实和监督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大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行政法工作计划,分解落实目标任务,依托移动执法系统,施行“双随机、一公开”,组织开展现场和非现场执法,检查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等。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检查活动,查处辖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受理、查办、转办、督办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投诉、举报,组织开展“12345”接到的环境污染投诉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办公地址:正蓝旗上都镇金莲川大街与腾飞路交叉路口东150米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9-4239631

  负责人: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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