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正蓝旗政务服务局四楼 
联系电话:0479-422229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日除外)


领导简介

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委、行署和旗委、政府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拟定配套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和措施。协调推动旗内各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协助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对各类交易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全旗公共资源交易的运行管理机制。

  (二)按照规定承担全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管理和运维,评审专家库的运行和管理工作。承担全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数据汇集和统计分析工作,提供电子交易网络应用和评审专家资源共享服务。

  (三)承担全旗工程建设、自然资源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服务工作,协调管理国有产权交易进入旗交易平台服务工作,推动其他应进平台项目的整合。

  (四)为纳入全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类交易活动提供咨询、见证、场所、专家抽取、履约评估、档案查询、交易信息等公共服务和管理性工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实施监督提供业务支持。

  (五)承担全旗政府集中采购相关工作,对政府采购的通用采购项目、专用采购项目和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民生的重大项目组织政府采购,受理采购项目、制定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实施采购见证服务。为相关部门实施监督提供技术支持。

  (六)完成旗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承担政务、事务和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及人事、财务、会务、保密和宣传等日常工作。负责中心网站、交易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中心网络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工作。

  (二)交易管理股。负责开评标区及设施的日常管理。协助行业监管部门对专家动态管理。负责交易全流程电子档案、监控数据的保存管理工作,协助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对各类交易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

  (三)交易受理股。负责全旗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日常管理维护。承担交易项目受理、分办、信息发布等工作。承担公共资源交易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工作,提供交易规则、制度规范等方面的咨询服务、负责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数据统计分析、报送工作。承担全旗交易项目信用信息收集和交易市场主体评价工作。负责跟踪交易项目的履约情况,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支撑。

  (四)交易见证股。负责见证交易项目的开标评标,记录开标评标和交易活动各环节的运行情况。定期归档和移交见证资料,配合纪委监委、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开评标过程的质疑、投诉等工作。

  (五)政府采购股。负责使用财政性资金购置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限额标准以上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的集中采购,承担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预约开标评标时间和场地、协助采购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等工作。定期汇总政府采购交易情况,整理政府采购文件资料并移交归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办公地址:正蓝旗上都镇上都大街与517县道交叉路口正蓝旗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9-4222299

  负责人:朝鲁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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