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单位:税务局

办公地址:正蓝旗上都镇金莲川大街与侍郎城路十字路口南100米 
联系电话:0479-423160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日除外)


机构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部门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锡林郭勒盟税务局和旗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 

  (十一)负责本部门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部门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部门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锡林郭勒盟税务局和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正蓝旗税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信访、机要保密、档案、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管理等工作。 

  (二)法制股。承担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工作。 

  (三)税政股。对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企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对企业、个人所得税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四)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五)收入核算股。组织实施税收收入的预测分析、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税收经济分析、动态监控、税收政策效应分析等工作。 

  (六)纳税服务股。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承担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 

  (七)征收管理股。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征管工作;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组织人事股。组织实施干部人事制度及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干部考核、劳动工资等工作。

  (九)党建工作股(机关党委)。统筹和指导系统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筹推进抓机关带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具体组织、协调指导群团工作。 

  (十)党委纪检组。承担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十一)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安全等工作。

  (十二)第一税务分局。负责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等工作。

  (十三)第二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组织实施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

  (十四)风险管理股。组织实施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

  (十五)税源一股、税源二股、上都镇税务所、桑根达来镇税务所。负责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正蓝旗上都镇金莲川大街与侍郎城路十字路口南100米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办公电话:0479-4231607 

  负责人:李春旺 

正蓝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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