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蓝旗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正蓝旗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正蓝旗政务服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锡林郭勒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通知》(锡政公办字〔2023〕1号)的要求汇总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旗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正蓝旗政务服务局业务股,联系电话:0479-422019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旗政府网站方面,2022年围绕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开设了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政策等专题专栏。年内共发布各类信息376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64条、旗内要闻322条、工作动态407条、通知公告229条、不动产公告91条、处罚案件公示17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674条、重点领域信息230条、重要会议29条。二是旗蒙文网站方面,年内发布各类信息631条,其中新闻类信息313条、旗内文件52条、政策解读102条、元上都13条、为您服务115条,其他政府领导简介及专题36条,微信平台同步发布信息568条。三是政府公报方面,年内旗人民政府公报共发行公示4期,其中公示发布领导讲话1条、政府会议16条、政府文件19条。四是政务新媒体方面。通过旗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平台共发布信息16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旗将依申请公开平台替换成全区统一依申请公开渠道,并设置了部门在线提交入口。年内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4项,并按时予以答复;年内未针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有关依申请公开事项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和内容保障,加大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力度,增强门户网站公共服务和互动交流水平。严格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强网站日常运行情况监测,对网站内容更新、互动回应、错别字、错误链接等情况进行检查整改。同步开展网站安全系统建设和安全等级技术测评,保障正蓝旗政府门户网站平稳运行。二是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根据2022年的自治区政务新媒体考核指标,定期对我旗40个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单位政务新媒体的内容更新时限、互动情况、菜单栏建设情况开展检查通并督促报整改。常态化排查全旗各政务新媒体平台,督促不符合要求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整改甚至关停整合。截至2022年底,我旗共有政务新媒体40个。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正蓝旗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台账的通知》《2022年度旗直单位绩效考核指标》等文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2年度各苏木镇(场)和旗直单位考核评价体系中。定期对全旗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测、检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和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重点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方面的工作。三是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旗政务公开工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障经费已纳入到旗政务服务局经费中。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蓝政务办发〔2022〕81号),对发布的政策文件同步上传图片解读、音视频解读等两种以上的多形式实质性解读,2022年共发布各类政策文件解读185条。二是切实解决网民重大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情方向,年内召开现场新闻发布会22场次,发布征集调查6次。我旗建立网站留言24小时内答复机制,将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纳入旗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范围,每月初进行通报,收到良好成效,年内办结留言75条。年内12345热线平台共接收工单3854件,办结 3575件,及时接收率99.87%,按时办结率均100%,重办率5.57%,办理结果满意率97.93%。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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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0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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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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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7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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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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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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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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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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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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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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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1406.69221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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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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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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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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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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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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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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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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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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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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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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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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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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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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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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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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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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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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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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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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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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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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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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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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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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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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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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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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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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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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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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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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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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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 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理解有待深化。部分单位对新修订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识不足,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对新条例理解不透彻,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对滞后。
二是部分单位使用兼职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大,工作连续性不足,专业化水平较低。
三是个别政务新媒体存在发布信息时间滞后、出现错敏字的问题。
四是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和丰富公开内容。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重点公开社会公众关注的政府信息,把政府网站打造成权威信息发布、全面政策解读和及时回应关切的平台。
二是强化工作人员配备。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强化人员力量配备,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通过开展自查和定期抽查,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的内容更新时限、互动交流情况、错敏字的监管工作,对新开设、注销的政务新媒体实施备案登记,对运营维护差、更新不及时及不符合要求的政务新媒体予以关停注销。
四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继续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质量和数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政府网站建设,不断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正蓝旗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正蓝旗政务服务局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