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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正蓝旗财政局关于转发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行为规范》的通知
索引号:/2024-00022 发文字号:蓝财综字〔2024〕420号
发文机构:财政局 信息分类:其他
概述:正蓝旗财政局关于转发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行为规范》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4-10-18 00:00:00 公开日期:2024-11-26 10:41:16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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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财政局关于转发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行为规范》的通知

来源: 正蓝旗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11-26 10:41

正蓝旗财政局关于转发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

古自治区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

责任行为规范>的通知

旗直各单位、苏木镇(场):

为进一步贯彻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和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切实加强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采购人采购行为,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行为规范>的通知》(锡财综[2024]915号)(内财购[2024]108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行为规范>的通知

                    

正蓝旗财政局

2024年10月18日

正蓝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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