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2025年正蓝旗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5-00012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农牧和科技局 | 信息分类:通知 | ||
| 概述:2025年正蓝旗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 |||
| 成文日期:2025-08-26 00:00:00 | 公开日期:2025-11-14 09:49:1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2025年正蓝旗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雨露计划作为专项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引导和支持农牧区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培养技能型人才、促进稳定就业、实现脱贫致富的治本之举。为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的组织实施,现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脱贫户(脱贫享受政策户)、监测户在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以下同)的子女,是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系统、全国技工院校学生学籍信息查询系统中职阶段在籍学生中等职业、技工在校生学籍需经教育、人社等部门认可。
二、补助标准
自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在校和新入学的脱贫户、监测户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给予每生每学年(学年指本年度秋季学期和下年度春季学期两个学期)3000元补助
三、补助程序
(一)信息比对。各地要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的脱贫户、监测户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学籍信息作为发放雨露计划补助的依据,精准确定对象,做到应补尽补。享受补助的中职学生必须是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的脱贫户、监测户。中途辍学的脱贫户、监测户中职学生不再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政策。由动态调整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户、监测户中职学生,从识别确定之日开始落实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其识别未纳入之前的学年不享受雨露计划政策,被清退的脱贫人口及脱贫不享受政策的脱贫人口不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政策。五年制高职中职阶段学生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对因多种原因导致部分受助对象学籍信息标注不准确的,由旗县乡村振兴局会同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人工校正,并落实补贴政策。对符合雨露计划补助条件的漏报对象,经旗县乡村振兴局核实确认后,履行相关手续,落实补贴政策。
(二)摸底调查。在每学期开学后,对有子女在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全部脱贫户、监测户家庭进行摸底调查,并填写调查表(附件1),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资质审核。旗乡村振兴局结合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标注的参考名单和实际摸底情况对学生资质进行审核,确定拟补助学生名单。对符合政策但未纳入参考名单的学生,旗乡村振兴局通知其本人提岀申请(附件2),确认后落实补助政策。
(四)公示公告。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旗乡村振兴局审核通过的补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脱贫户、监测户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附件3),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结束后,由旗乡村振兴局对本辖区全部补助对象进行公告(附件3)公示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旗乡村振兴局进行核实。
(五)资金拨付。公告无异议后,由旗乡村振兴局将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名单报送旗财政部门,旗财政部门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脱贫户、监测户。符合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中职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其家庭均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助学补助。
(六)录入统计。旗乡村振兴局要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模块中完成雨露计划项目录入和受益户信息关联。同时,将补助情况据实录入内蒙古自治区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和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
四、资金来源
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雨露计划所需资金从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地方财政预算资金中列支。
五、时间安排
为进一步提高补助对象的精准度,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每学年按学期分两次进行发放。
(一)秋季学期。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标注的时间为11月份,审核、公示、资金拨付、受益户关联和信息录入等工作次年2月底前完成。
(二)春季学期。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标注的时间为5月份,审核、公示、资金拨付、受益户关联和信息录入等工作7月底前完成。
六、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制定详细工作方案。乡村振兴局要加强与教育、人社和财政等部门沟通对接,抓好关键环节,精准落实补助政策。教育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职业教育相关资助政策,宣传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子女职业教育扶持政策,为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保证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子女职业教育质量。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所属技工院校的监督管理,保障参加职业教育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学生的就学质量;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加大对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学生的补贴力度,及时比对共享技工院校学籍信息;加强对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子女毕业后就业的指导服务。
(二)加大政策宣传。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多利形式宣传雨露计划项目扶持政策,提高政策知名度,营造全社会来注、关心、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引导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提升内生动力,促进转移就业,提高家庭收入。
(三)确保实施效果。旗乡村振兴局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
抓紧推进项目实施,精准识别,严格审核。对各级巡视巡察、审计调查和年度考核等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对待,认真整改,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脱贫户、监测户家庭。
总结上报情况。各苏木镇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分别于每年的春季学期(7月)、秋季学期(下一年度2月)将本地区雨露计划实施情况形成总结材料报旗乡村振兴局。
正蓝旗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