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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申请指南】正蓝旗2024年度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申请指南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07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农牧和科技局 信息分类:公告
概述:【申请指南】正蓝旗2024年度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申请指南
成文日期:2024-09-03 00:00:00 公开日期:2024-09-10 17:12: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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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指南】正蓝旗2024年度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申请指南

来源: 正蓝旗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日期: 2024-09-10 17:12

一、补贴对象。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对象为全在合法的耕地上种植玉米、大豆和马铃薯实际生产者。对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明确不予补贴的,以及存在虚报、漏报、补报数据等情况,不予发放当年补贴。

二、补贴标准。2024年本级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按照盟级下达我的补贴资金规模,根据相关镇、场(管委会)上报的实际种植作物种类、面积按比例进行分配,其中大豆补贴标准不得超过自治区实施方案测算的2024年度补贴标准。

三、补贴程序。

(一)种植主体及时向村(分场、管委会)申报,种植主体对申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村(分场、管委会)核查后报镇(场)人民政府,(场)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种植作物、面积和苗情进行实地核查,核查无误后在村(分场、管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旗农牧、财政、统计部门。

(二)旗农牧、财政、统计等部门组织开展抽查核实,核查无误后在村(分场、管委会)对作物种类、面积等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相关部门认定以正式文件报盟农牧局、财政局、统计局。

(三)农牧、统计等部门对补贴作物种类、面积等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向财政部门提出审核意见。财政部门根据业务部门的审核意见,根据旗相关部门上报的实际种植作物种类、面积按比例进行测算分配并按程序拨付资金。

(四)旗相关部门组织各镇(场)人民政府按照本地区补贴方案规定程序分配补贴资金,在编制完成清册和补贴发放花名册并经公示审核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种粮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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