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内蒙古发布《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系列地方标准 推动矿业绿色发展 |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5-00006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分类:其他 | ||
| 概述:内蒙古发布《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系列地方标准 推动矿业绿色发展 | |||
| 成文日期:2025-08-14 00:00:00 | 公开日期:2025-08-14 11:28:3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内蒙古发布《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系列地方标准 推动矿业绿色发展
3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第1部分:非金属矿行业》等9项绿色矿山建设系列地方标准,4月28日实施。这一举措积极响应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了自然资源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13号)要求,标志着内蒙古在绿色矿山建设领域取得重大进展,为矿山企业的绿色转型提供了清晰指引。
这9项地方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对推动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影响。标准旨在规范矿山企业的开发行为,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效解决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达成两者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在资源开发环节,标准将促进矿山企业摒弃落后的开采方式,采用先进、环保的开采技术,最大程度提高资源开采回采率与综合利用率。在矿区生态修复方面,严格遵循 “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督促企业及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逐步恢复矿区生态功能。同时,标准对矿山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与排放作出了细致规定,有效减少矿山开发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此外,鼓励矿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积极推进智能化建设,实现矿山生产效率与管理水平的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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