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正蓝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戒严令 |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6-00001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命令(令) | ||
| 概述:正蓝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戒严令 | |||
| 成文日期:2026-03-04 00:00:00 | 公开日期:2026-03-04 10:07:4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正蓝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戒严令
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旗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进入春季以来,我旗整体积雪覆盖率低,加之大风天日渐增多,防火形势异常严峻。按照盟森防指有关工作要求,经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旗森林草原区域内全面实行戒严、防火,特发布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戒严令。
一、防火戒严期
春季:2026年3月5日至6月15日
秋季:2026年9月15日至11月15日
二、防火、戒严区域
旗全境均为森林草原防火区,其中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区、湿地公园、体育公园、浑善达克规模化林场、小扎格斯台封禁保护区、元上都遗址保护区、烈士陵园、公墓(包括各嘎查村(分场)管委会坟墓集中区)、敖包希热公园、产业园区周边等森林草原为重点区。
三、相关要求
(一)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切实落实防灭火工作责任,积极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从严管控野外火源,加强巡查巡护,监管特殊人群,备足灭火器材,完善扑火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班,科学组织灭火,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切实保护森林草原安全。
(二)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风景旅游区和重点区域的经营管理单位要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准备,随时待命、出动;浑善达克规模化林场要在主要路口设立检查站实行封山防火,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严格检查、登记,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并在进入林区路口设立永久性提示牌、警示牌。
(三)森林草原防火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入森林草原重点区,因科研、抢险、影视拍摄等确需进入的,应当依法报请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进入森林草原重点区的,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活动,并接受监督管理,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1.进入重点区的各类机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安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并接受防火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
2.因农林牧生产、工程建设等需野外生产用火的,应当经旗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批准,经批准后在指定时间、地点,设置防火隔离带或采取防火措施,并安排专人现场监护,用火后必须彻底熄灭余火。
3.戒严期内,严禁旅游车辆和游客进入防火重点区旅游。
(四)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发现火情立即组织扑救并及时上报,不得迟报、瞒报,森林草原火警报警电话:12119。
四、责任追究
违反上述戒严令者,将依照《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对造成森林草原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正蓝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6年3月3日
正蓝旗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