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苏木镇行政执法权力承接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10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通知 | ||
概述: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苏木镇行政执法权力承接工作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4-09-25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9-26 15:18:5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苏木镇行政执法权力承接工作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赋予苏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的通知》(内司通〔2024〕21)的有关要求和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4年第4次会议精神,结合各苏木镇承接能力,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旗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议审议,形成了赋予各苏木镇形成执法权力指导目录。现将调整后的指导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附件:1.正蓝旗赋予上都镇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
2.正蓝旗赋予哈毕日嘎镇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
3.正蓝旗赋予桑根达来镇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
4.正蓝旗赋予宝绍岱苏木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
5.正蓝旗赋予扎格斯台苏木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
6.正蓝旗赋予那日图苏木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
7.正蓝旗赋予赛音呼都嘎苏木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
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