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蓝旗今冬明春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3-00020 | 发文字号:蓝政办发〔2023〕56号 | ||
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通知 | ||
概述: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蓝旗今冬明春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3-10-11 00:00:00 | 公开日期:2023-10-11 08:47:0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蓝旗今冬明春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正蓝旗今冬明春农牧民冬季取暖
用煤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正蓝旗今冬明春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方案》经旗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0月11日
正蓝旗今冬明春农牧民冬季取暖
用煤保障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旗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供应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今冬明春供暖季民生供暖用煤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53号)和《锡林郭勒盟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盟今冬明春供暖季民生供暖用煤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锡署办发〔2023〕112号)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盟委、行署和旗委、政府做好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供应工作作为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当前最大民生工程,切实抓好抓实抓到位。
二、工作目标
各苏木镇(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盟委、行署和旗委、政府关于做好农牧民今冬明春供暖用煤保障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农牧民今冬明春供暖用煤保障工作,确保农牧民有煤烧、买得起、温暖过冬。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协调落实今冬明春供暖用煤煤源。今冬明春农牧民供暖用煤按照在本地过冬常住农牧户每户2吨的标准予以保障,要尊重农牧民自主选择意愿,鼓励多渠道(包括自购等)满足农牧民用煤需求。根据各苏木镇(场)统计上报数据,今年全旗有冬季取暖用煤需求的农牧民有11971户,需求为23942吨鄂尔多斯煤准格尔旗精煤。旗工信局作为本次农牧民供暖用煤保障工作的牵头单位,提前委托具有运输资质和拉运煤炭经验的第三方按照盟能源局要求落实煤源,与指定的煤矿签订购煤协议,确定供煤方式、具体价格以及付款方式。要督促第三方提前筹备好煤款和拉运车辆等,做好煤款支付、运输车辆和煤炭调运等工作,运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准。
(二)严格执行保障性供煤质量标准和最高限价。由旗市场监管局、发改委负责今冬明春供暖用煤价格监管工作,要立即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严查严处倒买倒卖、哄抬价格等行为,确保价格平稳、秩序规范。从鄂尔多斯市调运煤炭热值不低于4200大卡,价格按照5500大卡不超过460元/吨(出矿含税价)折算执行。旗工信局要与煤矿进行对接,要求供煤煤矿提供煤炭质量相关凭证,在出矿环节要签订《2023年度农牧民冬季取暖保供煤交接确认书》,留存必要的照片和视频影像资料,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界限,确保煤炭质量达标。旗工信局要及时将煤炭质量相关凭证提供给各苏木镇(场),苏木镇(场)负责告知广大购煤农牧民。
(三)切实保障运输畅通。由旗工信局牵头,交通局配合,在做好安全措施的前提下,按照“定路线、定车辆、定人员”方式组织相关运输企业,做好保障性用煤拉运工作。
(四)确保及时供应配售到户。各苏木镇(场)要按照就近原则,科学布局卸煤和销售网点,尽量将售煤点设在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硬化场地,尽最大可能减少倒运环节,确保群众就近方便购买和减少不必要的煤炭损耗。旗工信局指导第三方公司进行采购、运输煤炭至苏木镇(场)指定的场所,帮助苏木镇(场)装卸分配煤炭;各苏木镇(场)具体负责煤炭配售到户工作,指派专人负责与第三方公司对接,严格按照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需求情况统计表配合做好销售工作,按时将煤炭销售统计表上报旗工信局汇总统计。各苏木镇(场)做好配煤计划,逐嘎查进行分配,做好煤款、运费结算工作,并第一时间将所收取的煤款和运费向第三方结算,做好记录,确保农牧民取暖用煤于10月底前发放到户。
(五)切实做好困难群体用煤保障工作。由旗乡村振兴局、民政局负责,组织各苏木镇(场)政府,对建档立卡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特困户、低保户、鳏寡孤独等困难群体冬季取暖用煤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确有特殊困难的,采取民政救助、扶贫救助等方式给予兜底保障,做到不丢一人、不漏一户,让所有群众温暖过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旗长任组长、旗直相关部门和苏木镇(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取暖用煤保障供应工作,各相关部门、各苏木镇(场)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将做好民生供暖用煤保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按照自治区确定的热值和价格,专人专班推进煤源、协调调运、市场监管、发放和管理等工作,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做好政策宣传。各苏木镇场、旗直各有关部门要采取走门入户、媒体发布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做好宣传引导,及时准确宣传解读方案措施,主动回应群众关心关切,让群众及时知晓政策、准确了解政策,引导群众梳理正确预期。要提前制定舆情应对措施,密切监控相关舆情动态,做好分析研判和联动处置,严防负面炒作引发不良社会影响。
(三)强化调度督促。各苏木镇(场)、旗直各有关部门每日下午16:00前向专班办公室(工信局)报告工作落实情况,专班办公室要加强统筹指导,安排专人做好调度督促和指导协调,每日17:00前汇总报告旗政府,遇有紧急情况、重要问题随时报告。政府办将此项工作列入重点督办事项,每周向盟能源局报送一次工作进展,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推进缓慢的要跟踪督促,对推进不力、敷衍塞责的,在全旗范围内通报。
附件:1.正蓝旗2023年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专班
2.2023年各苏木镇(场)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需
求统计表
附件1:
正蓝旗2023年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
保障工作专班
为做好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确保全旗广大农牧民温暖过冬,旗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全旗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专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申广胜 副旗长
副组长:张 军 工信局局长
莫日格吉呼 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哈斯格日乐 发改委主任
阿拉腾巴根 民政局局长
郭海军 交通局局长
牛 军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宇宏 乡村振兴局局长
桂 荣 上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连杰 哈毕日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乌吉斯古楞 桑根达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都仁吉雅 那日图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长
包斯日古楞 宝绍岱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长
贺希格巴雅尔 赛音胡都嘎苏木党委副书记、代苏木长
呼格吉勒 扎格斯台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长
李 晖 五一种畜场党委副书记、场长
兰春雷 黑城子示范区党委副书记、管委
会主任
专班办公室设在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军同志兼任,下设2个工作组。
(一)煤炭供应保障组
组 长:张 军 工信局局长
成 员:郭海军 交通局局长
阿拉腾巴根 民政局局长
刘宇宏 乡村振兴局局长
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工作职责:负责煤源的协调保障,确保及时足量保质供应;将煤炭运输纳入重要物资运输保障范围,确保运输车辆安全有序通行;负责用煤需求统计上报和困难群体用煤兜底保障工作;完成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 煤炭价格监督组
组 长:牛 军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哈斯格日乐 发改委主任
刘宇宏 乡村振兴局局长
工作职责: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加强价格调控、监测和执法工作,打击倒买倒卖、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2:
2023年各苏木镇(场)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需求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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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苏木镇名称 |
用煤户数 |
用煤需求 |
1 |
上都镇 |
1505 |
3010 |
2 |
哈毕日嘎镇 |
2285 |
4570 |
3 |
桑根达来镇 |
2400 |
4800 |
4 |
那日图苏木 |
897 |
1794 |
5 |
宝绍岱 |
1509 |
3018 |
6 |
赛音胡都嘎苏木 |
1387 |
2774 |
7 |
扎格斯台苏木 |
875 |
1750 |
8 |
五一种畜场 |
674 |
1348 |
9 |
黑城子示范区 |
439 |
878 |
合计 |
11971 |
23942 |